社体字〔2025〕160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推荐第十五届全运会
龙舟比赛技术官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龙舟比赛技术官员选派办法的通知》(社体字〔2025〕159号)要求,现将第十五届全运会龙舟比赛技术官员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岗位
技术申诉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总(副)裁判长、裁判长(编排/检录/器材/起点/赛道/终点岗位)、体育展示员。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为各省(区、市)级体育主管单位或龙舟协会。
(二)推荐人员应为通过2024年中国龙舟协会注册裁判员复核考试合格的国家级裁判员。
(三)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该省(区、市)完成2024年注册龙舟国家级裁判员总人数40%,超过1人按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取整人数计,不足1人按1人计。
(四)请各单位将第十五届全运会龙舟比赛技术官员推荐表盖章扫描件于2025年4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zglzxh@126.com,原件邮寄至中国龙舟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8718217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三、推荐人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近三年(2023—2025)中国龙舟协会主办赛事不少于五次执裁经历(不含实习、辅助),且未受到协会处罚。
(三)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能够秉公执法,公正廉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认真、准确地履行裁判员职责。
(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赛事工作强度要求。
(五)不得担任参赛运动队的任何职务。
附件:第十五届全运会龙舟比赛技术官员推荐表.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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