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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招募2025年美丽中国广场舞公益推广活动合作运营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5〕143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招募2025年美丽中国

广场舞公益推广活动合作运营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广场舞的普及与发展,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美丽中国广场舞公益推广活动,根据有关规定,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5年美丽中国广场舞公益推广活动合作运营单位(1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二、申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完成工商注册(民政部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二)经营范围应为体育、教育、培训、咨询、文化类型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三)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纪录名单。

(五)具有广场舞赛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1.相关经验:近五年内有体育运动项目推广经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推广培训(普及性、公益性培训,专业技术等级培训等);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赛事活动;具备媒体运行和商务开发经验。同时在人员、资金、设施等方面具有开展本项目推广的专业条件。

2.人员配备:建立专项工作团队,团队人员应具备广场舞工作经验。

3.策划、设计能力:策划组织的活动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符合广场舞特点,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合作期限

确定合作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合作内容

(一)协助中心在全国相关省市举办广场舞公益推广活动,每站参加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协助中心发布相关公益推广活动信息;制作2025年广场舞公益推广活动宣传视频;进行公益推广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专家创编至少10套推广套路并拍摄教学视频。

(三)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具体合作以协议约定为准。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项目推广方案。

(三)对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

(四)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三年内组织相关赛事、活动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一个正本、四个副本,并附电子版存于U盘,于4月6日17:00前邮寄我中心(以快递收件日期为准)。文件应密封并写明递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运动项目一部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10-87182320

六、评审与公示

如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召开评审会,按评审程序确定候选合作单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我中心与该单位商定合作具体事项并签订协议。

 

附件:申请表.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单位资质

成立年份:

注册资金:

均营业额(近三年):

均纳税额(近三年):

单位信誉

是否曾有违规行为(近三年):

是否曾被商业起诉(近三年):

是否曾被民事起诉(近三年):

是否曾被起诉(近三年):

优势及相关工作经验介绍(可另附页)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公  章

年    月    日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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