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4〕414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
中国辉煌足迹广场舞大赛总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推动广场舞运动赛事活动开展,传播科学健身技能,2024年中国辉煌足迹广场舞大赛城市赛及城市赛总决赛已于4月至6月在全国各地举行。经研究,定于9月至12月举办2024年中国辉煌足迹广场舞大赛大区赛和总决赛。
现印发总规程,请积极组队参加。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中国辉煌足迹广场舞大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
各省(区、市)体育局
各承办地(市、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各承办地省级广场舞体育主管部门、广场舞协会
各承办地(市、州)体育主管部门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运营单位
康连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梅苑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四、赛程安排
(一)大区赛拟于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7个赛区举办。赛区所辖省市及拟办赛地点如下:
东北赛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拟于大连举办)
华北赛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拟于太原举办)
华中赛区:河南、湖北、湖南(拟于常德举办)
华南赛区:广东、广西、海南(拟于深圳举办)
华东赛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拟于上海举办)
西北赛区: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于鄂尔多斯举办)
西南赛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拟于成都举办)
(二)总决赛拟于12月在广州市举办。
(三)具体赛事信息以各站竞赛规程为准。
五、比赛项目
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的广场舞(规定推广套路及相关项目的规定套路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六、参赛要求
(一)各站比赛限报16-20支参赛队伍,承办方可特邀队伍参赛。
(二)各参赛队伍人数不得超过18人,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上场比赛队员8至16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代表队参赛,禁止跨代表队参赛;参赛队员年龄为18至65周岁(195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
(三)所有参赛人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各参赛队需进行体检和购买保险(包含比赛往返期间),报到时须查验全体队员二代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凭证和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2024年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个人健康承诺书》,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因参赛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和(或)参赛队员本人负责。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
(二)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三)自选套路音乐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现场裁判视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四)服装与轻器械
1.参赛队员着装需适宜运动,可根据表演需要穿着具有特色款式的比赛服装,需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服装不得过于暴露;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饰;允许参赛队员画淡妆,可以做发型,但头发不能遮脸,不得造型怪异。
2.比赛时可使用手持轻器械,应具有健身性,安全性。
八、经费和奖励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大区赛和总决赛的录取名次和奖励以竞赛规程为准。
九、技术官员
(一)大区赛和总决赛的技术官员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统一选调,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技术官员报到和离会时间按选调通知规定。
(三)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杨 希 联系电话:010-67128832
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
联 系 人:张文婷 联系电话:13381107507
(二)组委会
联 系 人:高东东 联系电话:18611345166
李 晟 联系电话:13642796213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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