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3〕5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我国荷球运动规范发展和竞技水平提高,决定于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在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奥体中心,举办第12届全国荷球锦标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第12届全国荷球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中国荷球协会(筹)
奥飞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婺源奥飞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营口凯弗斯乐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在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奥体中心(本届锦标赛与第12届全国大学生荷球锦标赛同时举办)。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组别:U16组、U19组、社会公开组。
竞赛项目:全场八人制、半场四人制。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应为中国公民。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解放军,各行业系统,各荷球协会、俱乐部,各类学校均可组队参赛。
(三)参加U16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为200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可以报名参赛,参加U19组比赛运动员年龄为2004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社会公开组无年龄限制。
(四)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本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五)遵守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
七、报名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八人制比赛每队最多报16名运动员(男、女各不少于6人),四人制比赛每队最多报8名运动员(男、女各不少于3人)。
(二)报名不足3支队伍,将取消该组别设项。
(三)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比赛。
(四)请各代表队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chinesekorfball@163.com(包括全队人员的电子照片),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正式报名后报名表不得更改,不得更换运动员。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荷球协会(筹)审定的《荷球竞赛规则》及比赛补充规则。
(二)每队自备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及区别于比赛服装的替补席服装,符合荷球比赛规定(男短裤、女短裙)。
(三)参赛队可自备队旗(或校旗),规格为1.6米×2.4米,报到时交组委会会务组,尺寸不符的校旗不予接受。
九、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每竞赛项目各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4—8名颁发证书;报名不足8队以实际参赛数量录取名次。
(二)每项各组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三)每项各组别设“最佳男女得分手”,根据比赛得分技术统计确定。
(四)获得各组别前2名队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十、报到
(一)报到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婺源体育中心酒店
联系人:方丽梅,15179006668
(二)交验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住证或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
3.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及由于比赛引发的其它相关问题。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来回途中。保单复印件需作为报名表的附件在报名时提交,报到时须向组委会工作人员出示保险单,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4.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十一、经费
(一)本次比赛无报名费,食宿费自理,按照320元/人/天收取,标间单住或标间升级至单人间需补房费差价120元/人/间(报到日至离会日)。
(二)收款方式
1. 对公账户汇款:
单位名称:婺源奥飞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文公支行
账号:14063401040005831
刷卡支付:报到时于婺源体育中心酒店前台处
(三)开票方式
1. 各参赛队伍至少赛前7天核对各参赛人数及汇款金额,确认无误后进行交费,同时将开票信息提供至赛区组委会。
可开具“场地服务费”、“住宿费”发票和电子发票,需提供邮箱或电话号码;
如公对公汇款,汇款时备注写明“****赛费用”;如个人对公转账备注写明“参赛队伍名称****赛费用”。
联系人:付楚,15679432529。
十二、交通与接站
(一)交通信息
1. 景德镇机场-婺源体育中心:80公里,60分钟车程;
2. 黄山机场-婺源体育中心:89公里,60分钟车程;
3. 婺源站-婺源体育中心:15分钟车程。
(二)接驳信息
1. 景德镇机场:50元/人/趟,2-3班车次接驳;
2. 黄山机场:50元/人/趟,2-3班车次接驳;
3. 婺源站:20元/人/趟,2-3班车次接驳。
(具体班次安排待报名后确定。)
十三、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李老师,010-87182890;
组委会竞赛联系人:张立科,13941788895;
组委会接待联系人:董文杰,13277909523。
十四、仲裁和裁判
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竞赛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