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3〕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大力发展社会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相关体育项目,引导群众科学健身,我中心发布了“关于申请成为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合作单位的通知”。
经公开申请、资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79家机构成为第一批“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合作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10-87182890 18611896778
附件:1.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合作单位名单.docx
2.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合作单位承诺书.pdf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3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