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关于授予金鑫等9人为冲浪项目国家级裁判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冲浪项目裁判员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中心于2020年12月在海南万宁举办了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经过理论学习与考核,结合裁判工作表现,经中心批准并公示后,现授予下列人员为冲浪项目国家级裁判员:

金鑫、朱雅琪(上海)、周鑫磊(河北)、苏晟杰(山东)、胡滨(广东)、许石艳(湖南)、杨佳瑞、吴润泉、唐先雨(海南)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1年2月2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