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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组织亚运会帆船项目赛前集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2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水上字〔2026〕798号


上海、江苏、福建、山东省(市)帆船帆板项目管理部门:

为积极备战名古屋亚运会,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我中心将组织亚运会单人艇项目参赛运动员赛前集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日期和项目

ILCA6、ILCA7级帆船:8月9日至9月15日

二、集训地点

福建省东山县

三、管理保障和教练团队(9人)

(一)队委会(6人,其中2人兼)

主任:詹晖(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张鹏(体育总局水上中心),苏科(兼)

成员:张茵、翟冬梅(体育总局水上中心),王天(兼)

(二)管理人员(3人)

领队:苏科(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领队:王天(中帆协)

领队助理:王子润(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三)教练组(2人)

男子ILCA7级:李小井(江苏)

女子ILCA6级:宫磊(山东)

四、运动员名单(16人)

(一)男子ILCA7级帆船(8人)

1.亚运会参赛运动员:

罗军锁(江苏)

2.合练运动员:

崔寅生、唐元帅(山东),居凯兴、孔金东(江苏),郑伟杰、王俊龙(福建),李浩天(上海)

(二)女子ILCA6级帆船(8人)

1.亚运会参赛运动员:

高俊祺(山东)

2.合练运动员:

常梦娇(山东),李慧、汪凡琦(江苏),唐佳佳、尚姿彤

(上海),张琳涵、黄丽飞(福建)

五、器材及装备

所有运动员训练器材由所属单位自备。

六、经费

(一)所有人员医疗费、保险费、自备的器材运输费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二)集训期间教练员、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伙食费、住宿费均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备战经费负担;合练运动员的伙食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体育总局食宿标准支付给东山训练基地。

(三)运动员集训期间往返交通费、转场交通费均由所在单位负担;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报到和离队往返交通费均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备战经费负担。

(四)集训期间医务监督、康复治疗和反兴奋剂等费用,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备战经费负担。

(五)日常训练的教练艇燃油费由水上中心备战经费支出。

(六)主教练可根据模拟实战训练的实际需要,可再配备部分陪练运动员,食宿费用按集训标准支付给训练基地。

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本阶段集训暂不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八、报到

(一)集训人员于2026年8月9日到国家帆船帆板福建东山体育训练基地报道。

(二)各单位须为所有本单位参训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须携带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复印件。

(三)参加训练的运动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由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队负责。参加训练的全体工作人员报到时须提交兴奋剂背景调查函。

九、请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帆船帆板运动管理中心做好国家队的食宿接待、训练场地、安全保障等工作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人:王天  电话:13911456808)

抄送:上海、江苏、福建、山东省(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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