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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字〔2026〕254号
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四川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武汉体院、北京朝阳医院: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将于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5月1日开展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队(以下简称国家队)集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集训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5月1日
(二)集训地点:福建南安
二、集训项目
女子划艇、女子皮艇、男子皮艇、男子划艇
三、运动员(12人)
按照《2026年度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办法》(水上字〔2026〕174号),选拔出以下运动员;
(一)女子划艇(3人)
黄娟、杨婷(贵州)、陈 诗(辽宁)
(二)女子皮艇(3人)
李诗婷、陈琳(福建)、徐林曦(贵州)
(三)男子划艇(3人)
张志成(福建)、张鹏(四川)、季俊宇(浙江)
(四)男子皮艇(3人)
全鑫(福建)、胡兆山(广东)、翁吉泽(四川)
以上人员如因退役或伤病等情况无法参加集训,将视备战需求择优递补。
四、队委会(7人,3人兼)
主任:詹晖(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张鹏(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成员:张茵、翟冬梅(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杨凯淇(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兼),刘海清(贵州,兼),林燕文(广东,兼)
五、管理团队(1人)
领 队:杨凯淇(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六、教练团队(8人)
外籍教练:马克西姆(法国)
专项教练:刘海清(贵州)、徐立波(四川)、朱莉莉(辽宁)林燕文(广东)、黄晓阳(浙江)、陆长春(福建)
体能教练:宛亿(武汉体院)
七、保障团队(3人)
管理:陈海平(福建)
翻译兼科研:欧健彬(广东)
康复师:代坤(北京朝阳医院)
八、经费
(一)集训期间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科研测试费、转场交通费、器材运输费、体检费、科研费、管理费等均由备战经费负担。
(二)集训期间,相关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和疫情防控等费用,由备战经费负担。
(三)训练期间的日常公共开支,如教练艇租赁、燃油费、码头搭建、航道布设和办公经费等,由备战经费负担。
九、集训器材
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的训练用艇、桨由各队自备,请各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运动员所需训练器材运到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激流回旋基地。
十、报到
请全体人员于2026年3月25日晚上8点前,到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激流回旋基地报到。
联系人:杨凯淇,电话:13488806080
十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本次集训时间较短,不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集训期间所有党员需积极参加国家队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
十二、其他
(一)所有参加集训人员的医疗费、往返国家队的交通费由所属单位和个人医保负担。各单位须为参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二)参加训练的运动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由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队负责。参加训练的全体工作人员报到时须提交兴奋剂背景调查函。国家队队委会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三)请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做好国家队集训的食宿接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食品安全和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
(四)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队人员参加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6年3月20日
抄送:辽宁省体育局、福建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局、贵州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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