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上字﹝2026﹞2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洛杉矶奥运会海岸赛艇项目备战工作,按照水上字﹝2026﹞175号文件,经国家队队内选拔,现就国家海岸赛艇集训队2026年度春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5月3日
二、集训地点
广东省、山东省
三、集训人员名单(44人)
(一)队委会(7人,2人兼)
主 任:詹晖(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张鹏(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成 员:赵磊、李天恺(兼),朱志娜、翟冬梅、朱玉莹(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二)管理保障团队(12人)
领 队:赵磊(浙江)
副领队:李天恺(体育总局运医所)
领队助理:姜文韬(体育总局水上中心),鞠生广(广东)
翻 译:李坷钰*
医 生:詹晓彬(广东)
康复师:郭鸿翔、孙腾(体育总局运医所)、宋佳澄(山东)
营养师:柳迪(体育总局运医所)
体 能:郝穆帅(山东)
后勤人员:陈为祥(山东)
备 注:*标注为购买服务人员
(三)教练组(5人)
主教练:弗朗西斯科·卡塔尼奥(意大利)
中方教练:张林(辽宁),林伟锋(福建),费鹏辉(山东),李家豪(广东)
(四)运动员(22人)
1.成年组(共16人,含替补4人)
(1)女子组(6人):
朱文洁、高洪泽、张玉婷、赵淑雅(山东),张桂萍(广东),李娟娟(贵州)
(2)男子组(6人):
刘家瑜、李想(辽宁),李志津、檀儒凯(福建),惠永政(山东),张佳乐(广东)
(3)替补运动员(4人):
女子组(2人):刘怡然(四川),付达欣(贵州)
男子组(2人):李庆堯(山东),龙震涛(四川)
2.U19组(4人)
(1)女子组(2人):
李乐乐(山东),朱薇薇(浙江)
(2)男子组(2人):
苏俊涛、刘骐祯(浙江)
3.青奥组(2人):
(1)女子组(1人):
刘莉莉(甘肃)
(2)男子组(1人):
赵旭(山东)
四、动态调整机制
(一)为进一步提升国家海岸赛艇队整体竞技水平,确保春训工作取得实效,本次春训期间运动员名单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主要依据运动员在训练期间的表现、阶段测试成绩及国家队整体备战需要,进行适时、必要的调整。
(二)春训期间,若运动员违反体育总局、水上中心以及国家队管理规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省市通报、留队察看、退回省市等处罚。
(三)在国家队春训期间,暂不接收代训运动员,上一集训阶段参与代训的运动员全部返回所在省市训练。
五、器材及装备
参训人员需自备艇、桨、心率表、训练服装、带有心率监测功能的佳明手表等训练器材与装备。双人艇运动员除双人艇外还需每人携带一条单人艇。
六、经费
(一)集训期间各省市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医疗费保险费、报到和离队往返交通费和器材运输费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其他集训人员的交通费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备战经费负担。
(二)集训期间各省市成年组(含替补)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转场交通费、运输费、科研费、管理费、训练费等相关集训经费均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海岸赛艇项目备战经费负担;各省市U19组、青奥组运动员的伙食费、住宿费、转场交通费、运输费、科研费、管理费、训练费等相关集训经费均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海岸赛艇项目青少年提升与推广经费负担。
(三)集训期间,所有参训运动员的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等费用,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备战经费负担。
(四)日常训练的公共开支,如教练艇燃油费、车辆租赁、器材运输、办公经费等,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备战经费支出。
(五)购买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按协议规定执行。
七、关于新入队党员的教育管理
由于本次集训时间较短,新入队党员不需要转党员组织关系,但需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交给集训队党支部,集训期间积极参加集训队临时党支部学习教育和党组织生活,按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
八、报到
(一)参训人员请于2026年3月9日18点前到广东省海丰县南方澳渔港度假村报到,联系人:赵磊,15336651556。
(二)各单位须为所有本单位参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须携带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复印件。
(三)参加训练的运动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由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队负责。参加训练的全体工作人员报到时须提交兴奋剂背景调查函。队委会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四)入队时将组织运动员游泳和翻船自救测试,达标方可正式入队。
九、请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帮助做好国家队的食宿接待、训练场地、安全保障等工作。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6年3月9日
抄送:山东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