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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组织国家皮划艇静水青年集训队2026年第一阶段集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3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水上字〔2025〕1110号



河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四川省(市)水上中心,武汉体院,江西师大:

为充分发挥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优势,着眼长远、提前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2028年和2032年奥运会备战工作,我中心拟于2026年1月4日启动国家皮划艇静水青年集训队(以下简称国青队)第一阶段集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日期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4月13日

二、集训地点

广东、江西、安徽等省水上训练基地。

三、队委会(5人,1人兼)

主任:张鹏(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李欣(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成员:徐菊生(武汉体院,兼),张茵、翟冬梅(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四、管理和教练员团队(6人)

(一)管理团队(2人)

领队:徐菊生(武汉体院)

领队助理:宋杰(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二)教练组(5人,1人兼)

1.总教练(1人):徐菊生(武汉体院,兼)

2.主教练(1人):佩德罗(巴西)

3.教练(2人):韩志合(安徽),谢伟勇(广东)

4.翻译(1人):林伟楷(江西师大)

五、运动员名单(共18人,正式运动员16人,带训运动员2人)

(一)男子划艇(8人)

陈楠、郭吉祥(上海),毛俊航(福建),周兆强、盛志乐(江西),王浩宇、冯帅钦(湖北),王嘉(四川)。

(二)女子划艇(10人)

1.正式运动员8人:李佩瑶(河北),辛妤、陈嘉琳(上海),何羽菲(湖北),刘镁斯、梁清华、牟军瑶、刘妍七(广东)。

2.带训运动员2人:王娜(江苏),王安琦(上海)。

六、器材及装备

国青队集训期间,水上训练用艇、桨、桨频表、心率表及测功仪、训练服装等由运动员所属省市单位自备,根据训练需要,测功仪建议为丹麦产DANSPRINT。

七、经费

(一)集训期间,各省市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医疗费、保险费、报到和离队往返交通费和器材运输费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其他集训人员的交通费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二)集训期间,运动员的伙食费、住宿费、转场交通费、运输费、科研费、管理费、训练费等相关集训经费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三)集训期间,带训运动员的伙食(120元/人/天)、住宿(120元/人/天)、转场交通等费用由运动员所属单位承担。

(四)集训期间,相关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等费用,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五)集训期间,日常训练的公共开支,燃油费、车辆租赁、场地租用、器材运输、办公经费等,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六)领队及主教练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报到开展筹备工作,相关费用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八、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参加本次集训的党员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党员证明,不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参加国家皮划艇静水集训队党组织生活及学习教育活动。

九、报到

(一)所有参加第一阶段国青队集训的人员于2026年1月4日晚8点前到广东省船艇训练基地报到。

联系人:徐菊生,电话:13907178323

胡海承,电话:13911996193

(二)所有参加训练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医保负担。各单位须为参训运动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三)参加训练的运动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由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青年队负责。国家皮划艇青年集训队队委会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十、请广东、江西、安徽省体育局和省水上项目中心帮助做好国青队的食宿接待、训练场地、安全保障等工作。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抄送:河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四川省(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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