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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字〔2025〕10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此前正式印发的《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总决赛竞赛规程》,我中心制定了《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桨板项目补充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桨板项目补充规程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5年12月5日
(联系人:段培尧 联系电话:010-67113689)
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桨板项目补充规程
一、竞赛项目
本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桨板项目设3个竞赛项目:
(一)甲组团体:年龄12至18岁;包括男子单人、女子单人、男子双人、女子双人、男女混合双人,比赛距离为200米和3000米。
(二)乙组团体:年龄19至39岁;包括男子单人、女子单人、男子双人、女子双人、男女混合双人,比赛距离为200米和3000米。
(三)丙组团体:年龄40至60岁;包括男子单人、女子单人、男子双人、女子双人、男女混合双人,比赛距离为200米和3000米。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省内赛
本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开幕后,由各承办单位自行确定比赛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根据所在大区赛时间自行确定。
(二)大区赛
由各大区赛承办单位体育局确定比赛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6年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大区牵头省份商本赛区各省确定。
(三)总决赛
比赛日为2天,提前2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总决赛时间定于2026年11月,地点在山东,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办法
(一)大区赛各组冠军队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如不参赛,依据名次递补;东道主所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可在所有组别各另选派1支参加过相应组别选拔赛的代表队参加总决赛。
(二)从大区赛进入总决赛的代表队,可以在总决赛报名截止前部分或全部更换参赛队员,替换上的队员需符合总决赛相关资格规定。
(三)各代表队需按组别报名参赛,一支队伍可报名一个或多个组别。运动员可以兼项,但不得跨组别兼项。
(四)省内赛和大区赛各组别各队报名人数不限。总决赛各组别各队可以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限报16人,领队须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派员担任。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
3.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本人就职单位(就职1年以上,从2026年3月1日前计算)或学籍所在地(以参赛时学籍为准)参赛。长期居住地以本人房产证、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从2026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满1年,从2026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
4.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所有在中国皮划艇协会注册或在此期间参加过省市及以上级别专业皮划艇赛事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2.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总决赛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中心官网和中国桨板公众号进行公示。
3.经查证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该运动员所在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桨板竞速赛竞赛规则》,参照执行相关国际组织桨板竞赛规则。
(二)比赛运动员必须正确穿着救生衣,佩戴脚绳,使用充气板,站姿出发,全程站姿划行。
(三)200米比赛需布设航道。大区赛根据报名板数采用预决赛赛制或一次性决赛,预赛超过4组,分为预赛、半决赛和决赛;总决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3000米比赛采用分组集体出发、一次性决赛,根据完成比赛的时间快慢按照组别项目分别计算成绩、排名及得分。
(五)各项目比赛取前12名计算得分,第1名至第12名按照15、12、10、9、8、7、6、5、4、3、2、1依次计算。
(六)大区赛阶段每站比赛相应组别每队每项目最高得分之和为该赛站各队各组别团体得分,各组别各队得分最高的3场比赛团体得分之和为该队大区赛团体总分。根据团体总分高低按赛区分别进行排名,如团体总分相同,以赛站最高得分确定;如再相同,以赛站第二高得分确定;如再次相同,以3000米比赛最好成绩确定。
(七)总决赛阶段团体赛排名,根据各组别每队各项目比赛得分和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定。如得分相同,以最高得分及最高得分次数确定排名;如再相同,以第二高得分及得分次数确定;如再次相同,以3000米比赛最好成绩确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省内赛和大区赛
省内赛和大区赛的录取名次和奖励由各赛区自行规定。
(二)总决赛
1.国家体育总局为参加总决赛各项目的8支代表队按照比赛名次颁发获奖证书,为获得各竞赛项目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金、银、铜牌。
2.对恪守体育精神和道德、无赛风赛纪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参赛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3.评选优秀裁判员,比例为全体裁判员(含辅助裁判员)的30%,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4.对所有参赛人员颁发电子参赛证书。
七、技术官员
(一)省内赛
省内赛的裁判人员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自行选派。
(二)大区赛
大区赛的技术代表、总裁判长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选派,裁判长、裁判员由大区赛牵头省份或承办省份共同商议选派,裁判员须为桨板一级或以上级别裁判员。
(三)总决赛
1.总决赛的裁判人员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提名,由国家体育总局公示后统一选调。
2.总决赛全体技术官员在赛前3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
八、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进行检查。
九、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总决赛报名时间将于开赛前2个月开始至赛前1个月截止,报名截止后将对名单公示一周。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3.报名要求
(1)请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的队伍按时将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报项表和下面要求的报名材料发送至中国桨板电子邮箱:chinasup@sports.cn,并注明“XXX队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总决赛桨板报名”。
(2)报名截止后不得新增人员或项目,如因伤病等原因,可在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后从替补中更换参赛选手。
(二)报名资料
1.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户口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代表长期居住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房产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如提供居住证,还需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原件;代表行业或者单位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原件并提供企业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原件。
2.报名截止日期前1个月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含心电图)。
3.涵盖所参赛项目和全部比赛期间(包括出发和返程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理赔额度不低于30万)。
4.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5.本人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十、总决赛经费
(一)差旅: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
(二)食宿和赛区交通:各参赛队食宿和赛区交通由大会统一安排,编制内人员食宿交通费每人每天缴纳200元/标间住宿或300元/单间住宿(西部地区免收食宿费),编制外人员食宿交通费每人每天350元/标间住宿或450元/单间住宿,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
(三)全体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差旅、食宿、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由大会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联 系 人:段培尧
联系电话:010-67113689
十二、本规程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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