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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加强两节期间水上活动与赛事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水上字〔2025〕9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办公室、各地方水上项目单项协会、各相关俱乐部、培训机构、赛事公司:

两节(国庆、中秋)将至,群众水上活动需求激增、人员流动密集,叠加汛期后局部地区极端天气(如短时暴雨、强对流)仍多发,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水上活动与赛事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将《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水上活动与赛事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好地统筹水上事业发展与安全。

二、加强赛前安全准备与检查

(一)全面勘察水域情况

各水上项目赛事承办单位、运营单位要全面掌握赛事活动区域的水域条件状况及其发展变化,如急流、涌浪、暗流、暗桩、旋涡、水面障碍物等,排查潜在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二)严格检查场地设施

要确保场地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和《水上运动水域救援指南》等相关要求,划分有动力的水上运动区域和无动力的水上运动区域,建设与之配套的码头、泊位、浮标、航道、船库、停车、供水、供电、供油、更衣卫生间、问询等基本服务设施;要根据水域面积和参与水上体育活动的人数,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和救援船艇。对码头、浮桥、隔离线、引导牌、警示标志、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器材和救援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与配备充足。

(三)做好气象信息收集与分析

要将气象部门纳入赛事活动组委会中,相关气象预报人员要在活动现场提供24小时逐时气象服务,如遇极端天气,需至少提前一小时提供预报或提示。强化与气象、水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信息互通与协调联动,加强预警和安全提示。

三、强化赛事活动安全监管

(一)严格赛事活动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赛事活动组织流程。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举办过程中发生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果断调整或终止赛事活动。

(二)确保人员安全防护到位

所有参与水上项目活动人员,必须穿着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救生衣。青少年和大众参与者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活动,并始终处于救生人员可控视线范围内。

四、严明监管问责,强化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为确保安全要求落地,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一)未开展水域勘察或隐瞒隐患仍组织活动;(二)场地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设备配备不足;(三)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如无救生员证书、摩托艇驾照);(四)未落实极端天气预警或未启动 “熔断” 机制;(五)休闲潜水未申报擅自开展;(六)青少年、大众参与者未穿救生衣或脱离专业指导。

惩戒措施:(一)对存在轻微违规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相关活动;(二)对整改不力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予以全国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参与体育总局水上中心赛事、培训的资格;(三)对因违规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纳入体育行业信用黑名单,3 年内限制参与水上运动相关经营活动;(四)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结果公开:所有违规处理结果将通过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官网、平台公开。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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