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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水上字〔2025〕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将《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水上运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好地统筹水上事业发展与安全。

二、加强赛前安全准备与检查

(一)全面勘察水域情况

各水上项目赛事承办单位、运营单位要全面掌握赛事活动区域的水域条件状况及其发展变化,如急流、涌浪、暗流、暗桩、旋涡、水面障碍物等,排查潜在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二)严格检查场地设施

要确保场地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和《水上运动水域救援指南》等相关要求,划分有动力的水上运动区域和无动力的水上运动区域,建设与之配套的码头、泊位、浮标、航道、船库、停车、供水、供电、供油、更衣卫生间、问询等基本服务设施;要根据水域面积和参与水上体育活动的人数,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和救援船艇。对码头、浮桥、隔离线、引导牌、警示标志、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器材和救援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与配备充足。

(三)做好气象信息收集与分析

要将气象部门纳入赛事活动组委会中,相关气象预报人员要在活动现场提供24小时逐时气象服务,如遇极端天气,需至少提前一小时提供预报或提示。强化与气象、水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信息互通与协调联动,加强预警和安全提示。

三、强化赛事活动与训练过程安全监管

(一)严格赛事活动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赛事活动组织流程。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举办过程中发生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果断调整或终止赛事活动。

(二)确保人员安全防护到位

所有参与水上项目活动人员,必须穿着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救生衣。青少年和大众参与者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活动,并始终处于救生人员可控视线范围内。

(三)加强训练安全管理

各水上项目运动队要强化舟艇安全检查,确保训练器材处于良好功能状态。加强油料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油料储存管理规定,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教练员驾驶摩托艇指导水上训练,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取驾照。训练时,要配备足够教练艇及救生器材,确保训练安全。要与驻训地气象部门建立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针对极端天气情况,灵活安排训练内容。

四、强化培训宣传,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要加强户外水上体育活动从业人员培训,确保相关从业人员拥有相关从业资质和能力,如安全救生人员需具备户外水上救生员证书,水上项目教练员和机动艇驾驶员须具有相应的摩托艇驾驶执照,水上项目运动员需具备200米的游泳能力、具备翻艇后的重新上艇技能,熟练掌握落水后的自救程序和技能等。二是要加强水上体育活动场所的规范培训和服务工作,引导参与水上活动人员掌握一定的水上自救知识和技能,配备必要的水上救生装备。当在水上活动出现危险时,能够科学地发出求救信号,进行基本的自救操作,等待救援。三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水上项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在水上项目活动场地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海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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