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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2024至2025年国家皮划艇静水青年队集训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水上字〔2024〕910号




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省(市)水上中心:

经中心批准(水上字〔2024〕880号文件),国家皮划艇静水青年队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27日在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等水上训练基地集训。部分入选运动员因故无法参加集训,依据2024年全国U18青年锦标赛各项目比赛成绩择优递补的原则,共增加6名正式运动员参加集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正式运动员

(一)男子划艇(2人)

双人艇:陈楠、郭吉祥(上海)

(二)女子划艇(1人)

双人艇:徐远硕(安徽)

(三)男子皮艇(1人)

单人艇:侯昊威(江苏)

(四)女子皮艇(2人)

双人艇:胡雅雯(山东)、叶桐欣(广东)

二、集训装备

集训期间,水上训练用艇、桨、桨频表、心率表及训练服装等由运动员所属省市单位自备。

三、经费

(一)集训期间各省市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医疗费保险费、往返交通费和器材运输费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其他集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二)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训期间,所有正式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伙食费(120元/人/天)、住宿费(100元/人/天)、转场交通费、运输费、科研费、管理费、训练费等相关集训经费均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三)2025年1月1日至4月27日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工作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等费用由各相关省市和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共同承担。

(四)集训期间,相关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和疫情防控等费用,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五)日常训练的公共开支,燃油费、车辆租赁、场地租用、器材运输、办公经费等,由水上中心青少年专项经费承担。

四、集训队党员教育管理

参加本次集训的党员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党员证明,不转接党员组织关系,集训队根据参加集训党员人数成立临时党支部,报中心党委审批。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设1名支部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支部副书记;正式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 ,成立临时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至5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程序分别向中心党委上报成立请示和选举结果报告。集训队党支部要按照中心党委要求,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参加集训的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五、报到

(一)请所有参训人员于2024年11月1日晚18点前到安徽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合肥市肥西区紫蓬镇紫蓬山景区内)报到。联系人:王卿忠,电话:15195999881。

(二)所有参加训练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医保负担。各单位须为参训运动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三)参加训练的运动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青年队负责。参加训练的全体工作人员报到时提交兴奋剂背景调查函。国家皮划艇青年集训队队委会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六、请安徽省体育局和安徽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协助做好训练营的食宿接待、训练场地、安全保障等工作。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4年11月1日




抄送: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省(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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