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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组织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集训队冬训第二阶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水上字〔2023〕976号


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四川省水上运动项目中心)、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为全力以赴夺取巴黎奥运会参赛资格,力争在巴黎奥运会上实现中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成绩的突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奥运备战工作的相关要求,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拟于2024年1月1日启动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集训队(以下简称“国家队”)冬训第二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集训时间: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集训地点:云南怒江、福建南安。

二、组队原则

为全力以赴夺取巴黎奥运会女子极限皮艇奥运会参赛资格,男子极限皮艇第二个奥运会参赛资格,努力实现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奥运会成绩的突破,依据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2023年获得巴黎奥运会参赛资格情况和2023年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锦标赛相关项目的比赛成绩,择优选拔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队冬训第二阶段集训工作。

三、集训人员名单(共26人)

(一)队委会(7人,5人兼)

主  任:佟立新(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李  欣(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成  员:杨凯淇(兼)、叶泳涛(兼)、刘海清(兼)、陆长春(兼)、欧健彬(兼)

(二)管理保障团队(8人)

领  队:杨凯淇(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教练员:叶泳涛(福建)、刘海清(贵州)、陆长春(福建)

翻译兼科研:欧健彬(广东)

体能教练:赵政杭(福建)

医  生:江炜城(广东)

康  复:张佳瑞(山东)

(三)运动员(共16人)

1.男子皮艇:全  鑫(福建)

2.女子划艇:黄  娟(贵州)、刘高亿(贵州)、杨 洁(四川)

3.男子极限皮艇:黄利蛮(贵州)、杨宇帆(福建)、

赵正超(辽宁)、张  翔(福建)

4.女子极限皮艇:谢雪婷(福建)、万顺方(四川)、

李  彤(福建)、李  露(四川)

5.陪练运动员:余海杰(福建)、刘  煜(福建)、

王  亮(贵州)、杨海雷(贵州)

四、经费

(一)集训期间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科研测试费、转场交通费、器材运输费、体检费、科研费、管理费等均由备战经费负担。

(二)集训期间,相关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和疫情防控等费用,由备战经费负担。

(三)训练期间的日常公共开支,如教练艇租赁、燃油费、车辆租赁、起航器租赁、码头搭建、航道布设和办公经费等,由备战经费负担。

五、集训器材

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的训练用艇、桨由各队自备,请各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4年1月2日前将运动员所需训练器材运到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

六、报到

请全体人员于2024年1月2日晚上20点前,到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报到,联系人:杨凯淇,电话:13488806080。

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组织关系已在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队党支部的党员,集训期间需继续参加集训队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二)新加入集训队的党员,报到时需携带由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证明信,集训期间需积极参加集训队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向党汇报思想。

(三)未在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集训队名单支部的党员请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原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联系人:宋杰,电话:010-67113739。

八、其他

(一)所有参加集训人员的医疗费、往返国家队的交通费由所属单位和个人医保负担。各单位须为参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二)参加集训的全体成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新入队运动员需自行完成行踪申报工作,其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国家队负责。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组将严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三)请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做好国家队集训的食宿接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食品安全和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

(四)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队人员参加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抄送:辽宁、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云南体育局竞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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