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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第一部分 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简称水上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差额补助单位。负责潜水、蹼泳、滑水、摩托艇等水上运动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水上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提高,并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设施情况开展经营活动,为所属运动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水上中心授权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中国皮划艇协会、中国赛艇协会与职责相匹配的国家队备战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权,授权中国极限运动协会极限项目青少年赛事体系建设和体教融合工程经费的使用管理权。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反兴奋剂及训练保障部、财务部、运动一部、运动二部、运动三部、运动四部。运动一部负责冲浪、桨板项目和国家冲浪队,运动二部负责动力板、摩托艇、漂流项目,运动三部负责潜水、蹼泳、滑水项目,运动四部负责赛艇、皮划艇项目和国家赛艇队、国家皮划艇队及国家激流队。

第二部分 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水上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上中心2022年度收入总计15,897.45万元,支出总计15,897.45万元。与2021年度的18,436.2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38.76万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15.9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增加2,551.3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47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2.44万元,占87.54%;事业收入963.14万元,占8.40%,其他收入466.59万元,占4.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2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4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14.17%,项目支出9,121.56万元,占比85.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上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110.73万元。与2021年的16,425.30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4.57万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压减受疫情影响不再开展或暂缓开展的项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上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4.76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的98.55%。与2021年的13,920.3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95.61万元,下降38.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水上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外交支出(类)9.81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449.69万元,占99.12%;住房保障支出(类)65.25万元,占0.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水上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11.77万元,支出决算为8,5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0%。

其中:

1. 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28.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执行中调增了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预算2.50万元。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年初预算为580.19万元,支出决算为55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主要原因是疫情造成运动队竞赛取消或延期。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年初预算为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5,7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四支国家队备战经费还未报销完毕。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国经费报销单据未整理完毕,国际机票价格波动较大最终未执行完毕。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65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6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上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94.27万元,主要包括: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0万元,完成预算的92.62%;上年决算为22.08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97.42万元,增加894.11%。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中心国家蹼泳队出访美国世界运动会及哥伦比亚蹼泳世界锦标赛,共发生因公出国费用196.61万元。中期预算调整调增蹼泳项目外事经费200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18.52万元,占99.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2万元,完成预算的92.59%。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及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5个,人次为29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水上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34.82万元,本年收入110万元,本年支出125.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9.32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水上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1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4.75%。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水上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训练保障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体育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竞赛收入、体育场地及附属设施服务收入、体育技术服务收入和体育衍生业务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等。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主要反映国家队训练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场馆建设、维修改造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国家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按国务院规定,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以及用于优秀运动队出访参加国际比赛及适应性训练支出(不含因公临时出国执行奥运备战任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政策,自2018年起体育团队因公临时出国执行奥运备战任务相关支出不再列入“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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