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赛艇青少年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水上字﹝2023﹞242号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赛艇项目管理单位:

为系统做好赛艇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统一训练理念,规范技术动作,及早发现和选拔培养一批优秀竞技人才,为竞技人才梯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助力赛艇强国建设,我中心拟组织2023年全国赛艇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集训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7月15日。

(二)集训地点

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日照市)。

二、参加人员

(一)管理与保障团队(5人)

1.营长:史绪鹏(山东)

2.副营长:聂军良(天津)

3.技术总监:KAY THOMAS DAVID(英国)

4.教练组长:吴卫平(江苏)

5.后勤负责人:孙悦年(山东)

(二)教练员

请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各推荐1名赛艇教练员。

(三)运动员

1.参训运动员名额分配

(1)本届国家赛艇集训队中,运动员入选超过两人(含两人)的单位,每个单位可推荐男、女各4名运动员参加。具体为: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

(2)其余会员单位可推荐男、女各1-2名运动员集训。

2.参训运动员年龄要求为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三、经费

(一)训练营参训人员集训期间的住宿费、训练费、燃油费、专家授课、科学测试、交通费等费用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承担。

(二)运动员、教练员往返交通费、器材运输费、伙食费(100元/人/天)、因伤病产生的医疗等其他费由参训单位承担。

四、器材与装备

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的训练器材(艇、桨)和训练装备(桨频表、训练服等)由各队自备,请各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所需器材运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碧海路567号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五、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单位扫描如下二维码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4日18时;

3.报名完成后,由教练员委员会确认并上报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批准后,将公布参训人员名单。

(二)报到

1.请参加训练营的所有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到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报到。联系人:史绪鹏(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5263369799;

2.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提交一年内健康体检报告。

六、其他

(一)各单位须为参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二)参加集训的全体成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遵守反兴奋剂管理规定。运动员反兴奋剂工作在报到前由原单位负责,报到后由训练营负责。训练营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三)请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日照市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协助做好训练营集训的训练、食宿接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安全保障等保障工作。

(四)请各相关单位做好训练营人员参加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3年4月23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