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组织国家皮划艇静水集训队2022-2023年冬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来源: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备战2023年世界皮划艇静水锦标赛暨2024年奥运会资格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按总局奥运备战相关要求,我中心拟于2022年11月20日启动国家皮划艇静水集训队冬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训时间、地点

(一)集训时间: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4月2日;

(二)集训地点:浙江杭州千岛湖、广东广州等水上训练基地。

二、组队原则

(一)主教练

依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由选聘工作评审小组研究确定。

(二)运动员

1.参加2022年世界锦标赛并参赛成绩达到参赛艇数前50%的运动员直接入选名单(共9名运动员);

2.获得2022年全国锦标赛中男子单人划艇1000米前3名、单人划艇200米前2名、男子单人皮艇1000米前5名、男子双人皮艇500米前2名;获得女子单人皮艇500米前5名、女子双人皮艇500米前2名的运动员,出现人员重叠顺延择优,由“队委会”研究确定最终入选运动员名单。

3.在集训过程中,“队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集训人员名单(共62人)

(一)队委会

主  任:佟立新(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主任:李  欣(兼)

成  员:杨凯淇(兼)、景  影(兼)、雷文斌(兼)、唐胜宏(兼)、吴光宏(兼)

(二)管理团队(4人)

领  队:李  欣(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副领队:杨凯淇(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顾  问:李建新(上海)

领队助理:胡海承(北京)

(三)复合型保障团队(10人)

1.体能教练2人:慕洪雪(广东)、韩明旭(福建)

2.康复3人:张建国(河北)、朱文浩(广东)、余梦婷(女,云南)

3.科研2人:孔祥麟(江西)、周  密(女,浙江)

4.医生1人:宁方堂(山东)

5.翻译2人:黄麒文(西班牙语/英语  江西)、林代维(俄语山东)

(四)教练组(10人)

1.女子划艇组:

主教练:景  影(山东);教练:马  松(福建);

2.男子划艇组:

主教练:雷文斌(浙江);教练:李  强(广东);

3.划艇组外教:马歇尔(罗马尼亚)、外教助理:吉拉万(女,

罗马尼亚);

4.女子皮艇组:

主教练:唐胜宏(广东);

5.男子皮艇组:

主教练:吴光宏(浙江);

6.皮艇组外教:罗曼(白俄罗斯),外教助理:张吉点(山东)。

(五)运动员(共38人)

1.女子划艇组(8人):

李舒琪、薛丽娜(浙江)、林文君(福建),徐诗晓、李  琪(江西),孙梦雅(山东),帅常文、杨丽(贵州);

2.男子划艇组(10人):

季博文、朱嘉栋、缪飞龙(浙江),于陈伟、于岳斌(山东),睢家骏(河南),郑鹏飞、黎鸿正、王梓航(广东),刘  浩(云南);

3.女子皮艇组(10人):

王  楠、李冬崟(浙江),殷梦蝶、杨  潇、韩冬焕、任春霖、曲宁宁、李  璇(山东),姜  涵(广东),廖梦姣(陕西);

4.男子皮艇组(10人):

王丛康(浙江),黄代森、董  毅(福建),张  冬、卜廷凯、栾浩峰、陈伟阳、崔  嵩(山东),刘沛奇(河南),陈金涛(贵州)。

四、经费

(一)集训期间所有人员的转场费、伙食费、住宿费、体检费、科研费、管理费等均由备战经费负担。

(二)集训期间,相关科学训练器材、体能训练与测试、医务监督与测试、康复治疗和再生恢复设备、耗材、反兴奋剂委托检查和疫情防控等费用,由备战经费负担。

(三)训练期间的日常公共开支,如教练艇租赁、燃油费、车辆租赁、起航器租赁、码头搭建、航道布设和办公经费等,由备战经费负担。

五、集训器材

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的训练用艇、桨由各队自备,请各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2年11月23日前将所需器材运到浙江千岛湖水上训练基地。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加集训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确保报到前7天内无发烧、感冒等症状,无高风险地区旅居记录。

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报到时需携带党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委组织(党务)部门开具,同时开具党员在原单位月交纳党费标准证明(包括月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数额),作为集训队党支部收取党费的依据(国家队发放的津贴补贴需计算在党费交纳基数内,由集训队党支部另行核算)。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需积极参加集训队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另外,组织关系已在国家集训队的党员无需再转入党组织关系,但仍需原单位党委组织(党务)部门开具在原单位月交纳党费标准证明(包括月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数额)。联系人:吴垒,电话:010-67113739。

八、其他

(一)请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于2022年11月19日、运动员于2022年11月20日到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水上训练基地报到,联系人:胡海承(国家皮划艇队),电话:13911996193;方海波(浙江千岛湖训练基地),电话18058170713。

(二)所有参加集训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医保负担。各单位须为参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报到时请携带复印件上交。

(三)参加集训的全体成员必须完成反兴奋剂准入教育和考核,自觉履行反兴奋剂管理职责。集训队队委会将严格督导、检查、落实相关反兴奋剂工作。

(四)请浙江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局、浙江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做好国家队集训的训练、食宿接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队人员参加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