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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手球协会商务开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07 来源: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手球运动及产业发展,完善手球运动商务开发管理体制,促进全民健身活动与竞技水平提升,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调动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各要素的积极性,遵循市场规律,合法、合理、科学的对手球相关活动进行商务开发,满足国内外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带动手球产业消费,促进手球运动相关国有无形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中国手球运动发展。
        二、总则
      (一)为加快中国手球产业化进程、增强中国手球协会(以下简称“中手协”)市场化能力、强化中手协商务拓展工作、规范中手协商务开发管理,以保护中手协管理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宗旨,以互利互惠、多方共赢为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开展中手协商务工作。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手球各级国家队、中手协工作人员、中手协合作方及业务相关的各类人员。
      (三)本办法适用于中手协主办、联合主办、承办的赛事、活动、培训认证、中手协网络平台,及与中手协相关的各类其他项目。
      (四)本办法涉及的商务项目主要指中国手球协会权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会名誉使用权、国家队商业权益、协会赛事权益、专业化会员服务、培训认证、版权、文化产品及衍生品、广告权益等。
      (五)中手协可以授权委托某一家或多家机构、公司,实施商务开发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中国手球协会主办的各类赛事及活动面向社会进行市场开发与合作,寻求合作伙伴、赞助推广商和承办商,合作方式应有利于手球事业的持续良性发展。
      (二)中国手球协会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举办、手球赛事及活动,也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承办中国手球协会主办的手球赛事及活动。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责一致,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中国手球协会赛事及活动的商务开发,以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为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招投标,订立合同以约定赛事及活动的商务开发权益和收益分配比例,应符合国际国内行业惯例、符合市场对等原则。
      (四)根据各类市场主体需求,以“公平竞争,自愿有偿,质价相符,受益方付费”为原则,中国手球协会向国内、国际赛事和活动提供有偿技术指导和专业服务,依服务内容签订协议;也可向社会力量购买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用于赛事和协会事业发展。
      (五)根据相关规定,中国手球协会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同时,对群众性赛事、公益性赛事、青少年等赛事优先提供扶持性服务。
      (六)中国手球协会通过赛事及活动的市场开发、社会赞助、商业赞助和提供赛事服务取得的相关收益,应满足社会公共管理需要,收费项目合理补偿管理或者服务成本,并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四、开发范围
      (一)中国手球协会名誉权。中国手球协会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唯一全国性手球运动协会。中国手球协会的名称及徽标是中国手球协会名誉权的主要表现方式。
      (二)国家队商业权益。国家队商业权益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广告收益权。主要体现方式为各级别男、女国家队的主赞助、官方合作赞助、官方合作活动。
      (三)协会赛事权益。由中国手球协会主办、联合主办的赛事,赛事权益全部归中手协所有,中手协承办的赛事,中手协依据赛事协议享有赛事权益。赛事权益包括:赛事命名权;赛事广告权益;门票销售权;赛事规则和设备设施认证权;竞赛组织实施权;赛事标志、视频、数据、集体形象、文化衍生品版权。
      (四)专业化会员服务。中手协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提供多类型、多层次的专业化服务。包括标准化认证、专业化咨询和指导、数据库共享、行业网络平台宣传、专业人才培训和输出等。
      (五)培训认证。中手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运动员、裁判员和教练员的培训与等级认证工作。中手协拥有培训认证工作的全部权益,可以授权其他机构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实施。
      (六)版权。中手协主办的赛事、活动;中手协发行的教材、刊物、数字产品;中手协开发的网络平台、电子游戏等,版权均归中手协所有。
        五、职责与部门
       协会各部门主要职责:
       战略与投资部门:履行投资管理职能,负责项目组织审核等管理工作;
       市场开发部门:商业开发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商业开发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商业开发资源;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等管理工作;
       法律事务部门:负责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文件审核,法律风险管控等管理工作;
       协会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对商业开发项目,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六、开发方式
      (一)商务开发流程。中手协商务开发应遵循以下流程进行:
      1.商业计划书。负责商业开发的部门,应向秘书处提交所开发项目的商业计划书,经秘书处审核后方可实施。商业计划书应包含商业模式、资源需求、延续性分析等内容。
      2.公开招标。经秘书处审定的商业项目,如需其他合作方参与,应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协会商业合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树立协会的公信力。
      3.评标和竞争性谈判。在多家竞标的情况下,协会应组织评标小组,筛选出不少于3家最优竞标方进行竞争性谈判,如果竞标方少于3家,可以直接进行竞争性谈判。
      4.选定合作方并公示结果。经过竞争性谈判,选定中标方后,协会应公示招标结果。
      5.签订协议。公示期过后,无重大疑义的前提下,协会与中标方签订合作协议。
     (二)契约精神。中手协在行使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同时,作为市场活动参与者,倡导契约精神,构建和谐共建、共同发展的行业商业氛围。
  1.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内容。业务内容条款和法律责任条款,应由业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分别审定。
  2.履约监管制度。在履约过程中,严格监管各项责任义务履行进展情况,杜绝遗漏和违约情况发生。
  3.合同终止。严格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合同履约情况复查,对于已经履约完毕、到期、提前终止的合同,及时处理。
       七、合作要求
       中国手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赛事及活动等合作伙伴、承办商和中介公司准入标准(含公司资信、成功案例、保险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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