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手球协会(以下简称“中手协”)工作,促进中国手球运动健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手球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手球协会的会员组成。 (一)中国手球协会的会员分为法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经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按规定完成年审工作、正常开展工作的,手球运动的协会、学校、手球俱乐部,或有意愿从事与手球及体育产业相关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中手协的法人单位会员。 (三)法人单位会员分为副主席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参赛俱乐部和专业运动队四类。 (四)热爱手球运动或从事与手球及体育产业相关的个人,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五)个人会员分为裁判员、教练员、注册运动员、业余运动员、普通会员五类。 第三条 法人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中国手球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二)注册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证明齐全,资信记录良好。 (三)成立时间超过一年,实际开展工作。 (四)承诺接受中国手球协会监督仲裁委员会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管辖,不将在世界手球联合会、亚洲手球联合会和本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争议诉讼至民事法庭,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中国手球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二)热爱手球运动,有意愿参加中国手球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 会员入会登记注册办法: (一)法人单位会员: 1.申请成为法人单位会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1 入会申请书,需注明申请会员类别(副主席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参赛俱乐部和专业队); 1.2 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书、主要负责人名单; 1.3 资信证明; 1.4 成员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介绍。 2.申请成为法人单位会员的流程: 2.1 申请单位向中国手球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材料; 2.2 由秘书处审定材料后,向协会主席提交报告; 2.3 原则上普通会员单位、参赛俱乐部和专业运动队的申请,经协会主席批准后生效; 2.4 副主席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的申请,由协会主席主持召开中国手球协会常务理事会议,经会议讨论并表决,形成最终结果。 3.法人单位会员申请工作通过中国手球协会官网或中国手球协会官方APP的管理平台完成。 (二)个人会员: 1.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需提交个人身份信息; 2. 注明申请会员类型(裁判员、教练员、注册运动员、业余运动员、普通会员); 3. 个人会员申请由秘书处领导组建会员服务部门负责审核。 4.个人会员申请工作通过中国手球协会官网或中国手球协会官方APP的管理平台完成。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中国手球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中国手球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中手协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中手协组织的有关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五)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手球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中国手球协会的各项活动; (二)按年度完成注册工作、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副主席单位和理事单位,应积极参加中手协的各项会议和决策过程。 (四)未经中国手球协会批准,不得加入其他全国性手球组织,不与其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五)未经中国手球协会批准,不得加入境外手球组织,不得与其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第八条 会费。 (一)法人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1. 副主席单位会员:60,000元人民币/年。 2. 理事单位会员:30,000元人民币/年。 3. 会员单位:5,000元人民币/年。 4. 参赛俱乐部和专业运动队:500元人民币/年。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1. 教练员、裁判员、注册运动员:20元人民币/年。 2. 业余运动员、普通会员:免费。 第九条 违规处罚。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协会管理规定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书面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权利: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符合第九条情况,遭除名;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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