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共建体育院校:
为加强对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以下简称“百人计划”培养对象)的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度“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内容以“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为主(具体内容详见《“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进展报告》)。
考核采取个人如实填报《“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进展报告》、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后签署考核意见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四个等次。其中,各省(区、市)体育局所属单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的考核结果需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
二、考核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考核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结束。请有关单位在2014年2月底前将《“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稿报送体育总局人事司。
三、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要重视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反映“百人计划”培养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核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逾期未报送考核材料的视为不参加考核。
(三)对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将取消其“百人计划”培养对象资格。
(四)“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和科研成果考核答辩评定结果相结合,将作为出国专题培训名额分配、“百人计划”特别支持项目课题申报立项等针对性培养的重要参考依据。
体育总局人事司科技干部处
联系人:刘 洋
联系电话:(010)87182727
E-mail: rsskgc@sport.gov.cn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人事司网页“文件公告栏”下载。
附件:百人计划年度进展报告.doc
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