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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参军训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科教单位,各训练基地: 为总结和交流伦敦奥运会心理训练与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各运动项目教练员、管理人员、科研及医务人员的运动心理学理论素养和有效解决运动实践中各种心理问题的能力,促进备战全运会和国际重大比赛运动员高水平竞技心理水平的发挥,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定于11月下旬举办2012年全国运动心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三、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23日。 培训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班以专家讲座为主,并结合讲座组织专家和学员互动研讨。培训结合备战奥运会和全运会心理训练与心理咨询实践,从多学科角度和多研究领域视角,围绕运动员心理训练与比赛心理调控理论与实践进行理论讲解与先进方法分享(培训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训练单位教练员、科研、医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其中,每支国家队限报1人,由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统一报名;总局所属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科教单位和训练基地,每单位限报1人(国家队参训人员不占用此名额);各省区市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限报1人。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优先。 (二)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或邮寄至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六、培训经费 培训班培训费由培训班负担。各国家队、总局直属单位、新疆及西藏地区推荐学员在训期间的食宿费由培训班统一负担(京内人员不安排住宿),差旅费自理;其他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七、报到 1.京外人员请于2012年11月20日至北京大宝饭店(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3号)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大宝饭店联系电话:010-67183828,010-51233399。 2.京内人员请于2012年11月21日8:30之前,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五楼会议室报到,领取培训资料并参加培训。 体育总局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黄俊红 黄维佳 刘文龙 电 话:(010)87182516、87182531 传 真:(010)87182516 E-mail:xinli@ciss.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 编:100061
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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