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资料 > 正文
关于对总局归口推荐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6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工作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24号),总局拟推荐青少年体育司业余训练处参加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工作单位评选。按照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并经全国“两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直接向总局人事司、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一般要求署名或当面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公示对象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或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联 系 人:杨晓     电话及传真:87182725

 

 

 

人事司

201271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