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体育系统先进表彰工作,请协助填报以下信息。
一、核对表彰公示名单有关信息
(一)拟表彰单位(部门)的名称。单位(部门)名称应与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全称一致。
(二)核对拟表彰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所在单位名称、职务,其中,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相一致;所在单位名称应与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省级优秀运动队可不加所在训练单位名称;每人限填一项职务或职称,运动员一律填写为运动员,教练一律填写为教练员,管理人员填写主要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工勤技能人员填写现聘技术等级,双肩挑人员按主要职务填报。
(三)请对本部门(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排序。
拟表彰名单见2009年9月16日《中国体育报》或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请于9月18日前,将信息核对结果传真给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编制劳资处。
二、填报会议代表信息
(一)请按附表要求填报参加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及体育系统先进表彰大会的体育系统先进方面的会议代表信息,拟邀请参会人员包括:
1、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2、每个先进集体选派1名代表;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人事处负责同志1人。
(二)请与会代表提供每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背景白色)。照片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出生日期,姓名与出生日期之间的符号为减号(-)。照片尺寸大小100-500KB,JPG格式。如:张三-19780808.jpg。
以上信息请务必于9月20日前发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组委会人事部。
十一运会组委会人事部联系人:刘登峰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66111195,66111171
传 真:0531-66111195
邮 箱:smallfellow@163.com
总局联系人:雷 燕 朱剑平
联系电话:010-87182366,87182725
传 真:010-87182366,87182725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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