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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6 来源:人事司 字体:

体人字[2008]64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贴专家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3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并于2009年1月6日之前将核查报告报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信息部,核查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核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2、《享受特贴专家个人情况简表》和《享受特贴专家个人情况全息表》(以上两表均须打印并同时须报电子文档);
    3、因为去世等原因停发政府特贴,但未及时向人事司报告的专家姓名、去世时间;
    4、因机构调整而划入(出)本单位管理的专家情况;
    5、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此次专家信息核查工作是保证政府特贴顺利发放的前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紧核查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备上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对于上报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不完备的,我们将责成重新核查,审核通过后再划拨津贴款。
    人事司联系人:刘立强   联系电话:87182727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联系人:郭乐   联系电话:87182180  电子邮箱:rcdy@sport.gov.cn.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从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及体育人才网下载。


    附件:1、《享受特贴专家个人情况简表》
          2、《享受特贴专家个人情况全息表》

 

人事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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