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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与考核测评系统提供方所签保密责任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0-12-27 来源:人事司 字体:

甲方:国家体育总局

乙方:(略)

为了保证各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所购考评系统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该系统开发使用过程中有关信息的保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甲乙双方均应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职责。

三、加强对考评系统服务器的管理,该系统服务器密码由中纪委、监察部驻甲方纪检组、监察局保管。甲乙双方进入该系统服务器,须经中纪委、监察部驻甲方的纪检组、监察局领导批准,并派专人全程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开发使用会危及个人隐私的软件,如查询年度考核投票人的IP(网卡)地址等个人信息的软件等。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复制、传递涉及甲方的数据信息。

六、如乙方泄露有关数据,甲方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七、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说明:如需可到人事司综合处查阅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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