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体育总局各有关单位,共建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函字〔2015〕94号)要求,由人社部资助、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主办、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与科研所共同承办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定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在京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创新驱动是国家战略,也是推动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研修班将以服务优秀运动队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推动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优秀运动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激发优秀运动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更好的为体育强国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同时通过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等培训方式,将创新意识的感性愿望提升到理性的探索上。力争实现创新思维本质的变化,实现创新活动由感性认识到理性思考的跨越。
二、研修主要内容与安排
研修班将邀请国家行政学院、首都体育学院、总局训练局、科研所、运医所、反兴奋剂中心、北京体育大学有关专家,围绕执教理念与差异应对、系统思想与创新能力、训练创新与传承(学员论坛),训练监控、运动训练与康复、功能训练等内容进行授课。研修班还将邀请中科院计算机研究所、总局科研所、北京体育大学有关专家,围绕训练创新与服务体系的建设、跨界整合、大数据与互联网+进行授课,邀请总局科研所“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围绕“服务奥运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和“推进全民健身科研创新能力建设”进行专题授课并组织研修。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
各国家运动队教练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人,各省(区、市)体育局优秀运动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3人。生理生化研究方向:“百人计划”培养对象中生理生化研究方向人员;体育总局科研所、运医所、反兴奋剂中心、北体大生理生化研究方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人;共建体育院校、相关省区市体育局科研部门生理生化研究方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3人。冬季运动项目教练员优先参加培训,直接服务冬季运动项目运动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参加培训。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做好报名工作,于2015年11月23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附后)传真至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传真号:010-67187075)。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5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29日下午报到,12月5日上午离会。
(二)研修地点:体育总局科研所五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报到与食宿地点:北京市大宝饭店(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3号[近体育馆路])。
四、其他事项
(一)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以“问题导向”为理念,针对在承担训练任务或科研任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难题开展学员论坛和研讨,请参加研修的学员结合实际工作,准备好发言题目与10分钟以内的发言提纲(可使用PPT)。
(三)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不请假、不会客、不办公的要求。确因特殊原因请假,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1天以上的,不再颁发结业证书。
(四)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培训费、食宿费由体育总局负担。
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立东 冯骅
电话:010-87182093 13701119689
010-87182416 13701084825
010-67187075(传真)
(注:下载报名回执请点击以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