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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关于第七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晋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3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体职鉴字〔2026〕20号

各省、区、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做好第七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晋级相关工作,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第七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届大赛晋升职业资格证书或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等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晋升级别

(一)决赛阶段比赛

社会体育指导(滑雪)个人赛前3名晋升技师级滑雪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技师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体育指导(滑雪)个人赛第4—16名晋升高级滑雪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体育指导(健身)个人赛前3名晋升技师级健身教练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已具有技师级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级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社会体育指导(健身)个人赛第4一16名晋升高级健身教练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已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可晋升技师级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二)预赛阶段比赛

1.预赛阶段比赛,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可以设置晋升职业资格证书或体育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等级。

(1)竞赛内容包含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2)理论考试试题由中心从试题库中抽取。

2.晋级人数不得超过该项比赛总人数的15%,理论试卷成绩合格方可晋级。

3.晋升级别


二、报送材料

(一)竞赛及晋级情况说明。

(二)晋级选手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晋级选手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扫描件。

(四)竞赛全部参赛选手成绩单(含理论试卷成绩)按排名先后排序,加盖主办(承办)单位公章。

(五)预赛阶段比赛通知文件。

各鉴定站须在12月30日前在考务系统中申报大赛晋级批次,导入晋级人员个人信息,上传(二)(三)两项材料,同时将(一)(四)(五)三项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竞赛承办单位须建立内部审核制度和流程,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三、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王垚西,联系电话:(010)87182448。

考务平台技术人员:陈亚玲,联系电话:13810467522。

附件:晋级选手信息汇总表.docx

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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