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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人力字〔2012〕188号 受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委托,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承办教练员系列、体育科研系列及卫生系列运动医学专业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应各省区市体育局及总局系统各直属单位要求,我们同时可办理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证条件 人事关系在省区市体育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通过体育总局教练员、体育科研、卫生系列运动医学专业3个高评委评审获取专业技术资格,其职称证书既可以在体育总局办理,也可以在其所在省区市人社厅或卫生厅等相应机构办理。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得在体育总局办理职称证书。 人事关系在体育总局系统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取专业技术资格后,均可到总局人力中心申请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二、办证材料 1. 办证情况说明:须提供办证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获取的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等内容,并加盖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或总局各直属单位公章; 2. 体育总局印发的任职资格通知复印件; 3. 每人一张小二寸照片。 三、联系方式 (一)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服务部 邮编:100763 (二)联系人:张晶晶 电话:010-87182096(传真) 特此说明。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2年7月26日 抄送: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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