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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体人字〔2022〕517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2年8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教练员职称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体育总局教练员职称评审范围为总局系统从事教练员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国家级教练接受各省(区、市)人社部门委托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代表性成果、执教业绩等。详见《指导意见》。

其中,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代表性成果应当为申报人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公开发表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详细目录(附件1)。

(二)呈报单位(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总局直属单位或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提交推荐评审综合报告,说明申报人的姓名、现职务任职资格、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明确职称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省(区、市)体育系统推荐评审国家级教练的须由省(区、市)人社厅(局)出具委托评审函(总局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推荐评审的,无须提供)。

(四)《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其中:

1.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申报表(附件2)中填写公示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的《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项目”栏,须填写具体项目,以国家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名称为准。

3.“参加工作时间”及“任教练时间”栏,须填写具体年、月,不可笼统填写“已工作多少年”或“已任教多少年”。

4.“工作经历”栏,曾担任或现任国家队教练的,须如实填写,时间须具体到月。

5.“代表性成果、学术交流”栏,填写的代表性成果名称要与实际提供的稿件相符。

6.申报人在本执教方向内,根据业绩实际情况填报1个或多个业绩情况表,不可填报其他执教方向的申报表。相关对应关系见下表。


以申报国家级教练为例,填报业绩情况表1时,在比赛成绩栏目,竞技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的奥运会成绩或世界、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的成绩。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1年以上,或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的比赛成绩。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人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人员输送后4年内,参加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比赛取得的成绩。

填报业绩情况表2时,在比赛成绩栏目,竞技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奥运会成绩或世界、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的成绩;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人员取得的比赛成绩。

业绩情况表3仅限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报。

业绩情况表4仅限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报。

竞技体育、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写的业绩情况表均须由省级训练竞赛部门审核、在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的业绩表格须由省级群众体育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单项运动协会审核、在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

总局系统申报其他层级教练员职称的,请对应申报层级填报符合评价标准的成绩。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学历证书、现职务任职资格通知(职称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等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职称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遗失的,须提供档案中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六)申报国家级教练,提交任高级教练以来公开发表的体育训练方面的代表性成果2项。申报高级教练,提交任中级教练以来公开发表的体育训练方面的代表性成果1项。

提供论文者,需在文稿右上角注明发表时间,发表的刊物、期号,获奖情况等。

(七)《专家对教练员代表性成果鉴定表》(附件3)。

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以上专家对同一成果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任职资格所需的学术水平。具体要求为:

1.两名外单位专家对同一篇代表性成果分别进行鉴定(鉴定1篇即可)。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代表性成果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4.《代表性成果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八)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4)。

业绩特别突出的教练员,由两名本项目专家推荐,可不受学历和年限要求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

1.《破格申报推荐表》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破格评审成绩依据(所依据的成绩原则上不得重复破格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专家分别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破格申报推荐表。

3.破格推荐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4.《破格申报推荐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九)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5)。

为不断完善诚信申报机制,申报人须填写诚信申报承诺书。

(十)《2022年度推荐评审国家级教练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填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用A3纸规格填写、报送。

(十一)其他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

四、三跨破格申报

按照《电话通知》(体人字〔2018〕356号)文件精神,跨季跨项跨界输送运动员至冬季项目的教练员(以下简称三跨)破格晋升任职资格,可继续申报。三跨破格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跨季跨项跨界输送运动员至冬季项目体育教练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

申报表按表内要求认真填写,加盖基层单位公章。申报表电子版可在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网站下载。

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申报表中填写公示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的《跨季跨项跨界输送运动员至冬季项目体育教练员任职资格申报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5)各1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即将全套申报材料扫描后刻录进光盘,扫描件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或总局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统一报送。

(二)坚持把品德放在体育专业人员评价首位,重点考察体育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照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附件6除外)。

(五)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六)每位申报人材料单独装袋报送(无需装订成册)。

六、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人才服务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邮  编:100763

联系人:于老师、张老师

电  话:(010)87182096、87183970

E-mail:rlzxrcfwb@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网站(中国体育人才网,网址:www.tyrc.org.cn)查询、下载。

附件:

1.2022年度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doc

2.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doc

3.专家对教练员代表性成果鉴定表.doc

4.破格申报推荐表.docx

5.诚信申报承诺书.docx

6.2022年度推荐评审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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