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体育总局办公厅等部门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应用项目决赛阶段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体育总局办公厅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关于举办2017

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无人驾驶航空器

行业应用项目决赛阶段比赛的通知

体群字〔2017〕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科文卫体工会、体育总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工会,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体群字〔2017〕104号)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应用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体群字〔2017〕172号)有关要求,决定举办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应用项目决赛阶段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3-7日,3日报到,7日离开(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通用机场。

二、参赛方式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体育局以及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决赛阶段比赛,同一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二)组队方式原则上按大赛规程执行。请各参赛队依据竞赛规程严格审核参赛人员资格,如有高校学生等其他人员参加比赛,只记录单项和团体成绩,不参与综合奖项评定。

三、报名

(一)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和参赛选手8人以内,不分男女组别。

(二)大赛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ABCD670@126.com,组委会在收到邮件后审定并回复确认;纸质报名表盖章在报到时交验,无法提交盖章报名表的,不允许参赛。

四、报到及食宿安排

(二)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须办理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自理。

(三)报到时,各参赛队需提交:所有参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工作证明(盖章)、保险单、参赛承诺书(附件3)及1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制作参赛证件)。手续不全者,不允许参赛。

(四)组委会统一安排大赛期间各参赛队的住宿(标准间)、餐饮及比赛场地往返交通。大赛期间参赛队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提前报到及延后离开费用自理。超编人员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五、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队需统一着装。

(二)大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按照竞赛规程具体执行。

(三)为全面掌握职业技能大赛预赛阶段比赛情况,表彰优秀组织单位,请各参赛单位对预赛阶段比赛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报到现场提交材料。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  鹏

电  话:(010)67051859

传  真:(010)67050038

体育总局办公厅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1.2017体育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决赛竞赛日程

2.2017体育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决赛报名表

3.2017体育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决赛承诺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