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度
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与能力测评的通知
体人力字〔2017〕285号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17年9月26日)
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体育事业发展对高素质体育经纪人队伍的迫切需求,根据国务院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精神,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总局人力中心”)于2017年上半年启动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与能力测评试点工作。为做好下半年培训与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与能力测评系列工作是以提高中国体育经纪人才队伍能力素质为目标,培养一支熟悉体育经纪运作规律,掌握相关法律、营销、赞助、品牌管理等知识与原理,具备体育商业分析、项目策划、市场运作和产业管理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体育经纪人才队伍。
(二)工作原则:坚持质量和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为体育事业改革创新和体育产业加速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支撑。
二、组织管理
总局人力中心负责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与能力测评系列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管理;中心遴选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机构按照体育经纪人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和培训组织规范的要求,独立开展人员培训。
2017年承担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的机构为:北京众辉国际体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强尧体育咨询有限公司和广东鸿天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三、等级划分
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共分为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今年首先开展体育经纪人三级的培训工作。2017年试点开展三级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与能力测评。
四、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体育经纪人职业的社会在职人员、大专院校学生和退役运动员等均可报名参加等级培训。
五、培训要求
培训机构统一师资资质,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组织规范。各机构要充分融合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实践指引,在培训环节直接导入职业能力要求目标,将知识与技能建立深度关联,重点突出实践性。
六、测评方式与时间安排
人力中心组织实施体育经纪人职业能力测评,测评包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两部分。两项成绩合格者,由人力中心颁发“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与能力测评证书”。
2017年下半年测评时间为11月18日。测评费为800元。
七、补测及其他
( 一)2017年上半年测评成绩未合格者可申请补测,并免收测评费。
(二)2014和2015年参加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可在2017年下半年自愿参加体育经纪人能力测评,并免收测评费,成绩合格者颁发“体育经纪人等级培训与能力测评证书”。
(三)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体育经纪从业人员服务平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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