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情况 此次共有体育总局直属的15个京内事业单位的34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8个岗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进行公开招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一览表》。 其中,青岛航海运动学校的工作关系和地点在山东省青岛市,秦皇岛训练基地的工作关系和地点在河北省秦皇岛市。 二、对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理解 (一)凡符合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各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关于招聘范围的界定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在职人员进行。社会在职人员指已办理派遣(招用、就业等)手续并且见习期(工作初期、试用期等)已满(截至2012年10月31日)的人员。其中,注明“**市常住户口”的,仅限于具有该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报名。 (三)关于学历的要求 岗位条件中要求学历是研究生的只允许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报名;岗位条件中要求学历是本科的,原则上只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名,研究生学历经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后,可以报名。岗位条件中要求学历是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 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考生取得的学历应符合“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学习期间档案等关系转入学校,并由学校统一办理了派遣手续。” 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认定。 (四)关于专业的要求 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的一个专业即可报名。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条件中最低学历专业要求的一个专业即可报名,但必须与相应学历的专业对应。 (五)关于大学英语的要求 1.2005年大学英语考试改革前的,须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2.2005年大学英语考试改革后的,须在四、六级考试中成绩达到岗位要求的成绩。报考时请注明实际取得的分数。 3.获得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等是否视同符合大学英语要求的,按条件类似人员处理,必须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 (六)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要求 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经验)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经验)才能报考,报名时请填写清楚,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七)关于各类资格的要求 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各类资格、职称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才能报考。报考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八)报名应聘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在报名时政治面貌一栏填写“中共党员”。 三、报名过程的事项 (一)每个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填写(修改)基本信息时,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申报成功后(资格初审未通过者除外)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二)资格初审将由人力中心严格按照公布的条件及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起,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勿在招聘系统进行其他操作,及时与人力中心联系。 (三)与招聘条件类似(例:近似专业、研究生报考本科岗位、英语要求视同等)的,在申报岗位的同时自行联系招聘单位申请资格确认。由考生从招聘专栏中下载、填写资格确认表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招聘单位确认资格的,通知人力中心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招聘单位未确认资格的,不予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考试费,已缴纳费用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力中心联系。 (五)9月18日报名截止后,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且交纳考试费人数不足1:3的岗位,将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已申报该岗位且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9月20日有1次选择申报其他岗位的机会,亦可放弃申报。放弃申报或选择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人力中心退还考试费。 (六)已缴纳费用的人员请于9月21日开始登陆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规格),没有准考证或擅自改变准考证A4纸规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加试(涉及专业知识、写作能力、英语水平等)。其中,公共科目笔试由人力中心统一组织,只有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方有进入面试的资格;面试、加试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组织。 (二)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没有指定的考试复习用书。想了解和准备考试的考生,可自行到书店中选择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复习指导用书作为参考。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体育总局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于10月10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只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才具有进入面试的资格。 五、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计划聘用人数5倍范围内的笔试合格人员,可以进入面试(第五人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刊登。 (二)面试、加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各招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面试及加试的方式和内容,并可设定合格线。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发布或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三)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未及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 六、调剂与递补 (一)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统一采用公示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告,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调剂至1:5。不足1:5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有关信息请留意公开招聘专栏。 (二)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可从本岗位中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 七、取消招聘 经调剂、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员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察等后续工作。招聘单位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时,因个人自愿放弃、未达到面试(加试)合格线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未尽事宜,可咨询人力中心,咨询电话:87182005、6715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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