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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总局要求职鉴指导中心组织开展鉴定质量督导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字体:

为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7月21-22日,由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安徽省体育局人事处和江苏鉴定站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安徽第74批次游泳救生员鉴定考核进行随机督导。

督导工作组依据《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考务工作手册》《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对照《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督导事项清单》,从考前准备、考务实施、人员管理与配备、安全风险管理等多个维度,逐项核查鉴定考核中的关键环节。

工作组认为,安徽本批次鉴定组织实施规范有序,鉴定站能够严格按照考务要求,召开考务会、考评会,张贴考试区域路线图,配备批次专用救生员,及时进行考评总结。工作组进一步提出,鉴定站要针对汛期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预案,确保考生安全。此外,安徽、江苏两省就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

根据《通知》精神,中心将持续推动体育行业形成总局随机督导和各省(区、市)常态化督导相结合的督导工作机制,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各省市鉴定工作开展督导,切实发挥好督导机制作用,以督导促提升,以督导促发展。


(理论考试-宣读考场纪律)


(考前准备)


(批次救生员)


(考试区域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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