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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司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11-09-26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拟订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方针规划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全国性群众体育运动会;指导和推动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群众体育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拟订总局本级彩票公益金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部分的规划和使用计划;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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