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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上报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9 来源:群体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根据财政部有关中央部门向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新要求,自2015年开始,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将直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各地。为保证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根据本地区具备参加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填写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数预报表(附件),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建设处,所报培训人数将作为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分配的依据。

        二、从明年开始,各地在向体育总局申报转移支付预算时,要将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作为申报内容。

        三、今后,各地要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和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设定的目标,统筹规划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确定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数,在每年6月底前报至体育总局群体司。

       

        联系人:裴广

        电话:(010)87182733 

        传真:(010)8718207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通知附件.docx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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