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群字[2006]169号
关于命名资助河北省沧州市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通知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夏、新疆体育局: 为引导和加强群众体育场地设施的层次建设,充分调动各地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体现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形象,扩大体育彩票的社会影响,根据《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暂行办法》(体群字[2005]6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06年命名资助河北省沧州市等17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省(区、市)体育局要加强对“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的有关责任、资助资金的用途等要求,强化对援建资金使用的监管,使资金尽快产生社会效益;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联系,保证专款专用。 二、“中心”须严格执行《办法》有关向公众提供公益性体育健身服务等规定,在体育项目的设置、体育器材设施的配备等方面专用于全民健身。 三、“中心”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四、“中心”要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命名称号(见附件),使用由总局配发的统一标识。如对总局的命名称号、命名资助对象进行改动,须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附件:2006年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2006年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名单
1.沧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2.吕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3.德惠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4.七台河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5.南京市五台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6.吉安市吉州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7.烟台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8.恩施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9.耒阳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0.茂名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1.柳州钢铁公司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2.黔江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3.乐山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4.黔东南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5.西双版纳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6.石嘴山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7.乌鲁木齐铁路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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