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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9 来源:群体司 字体: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体育局: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再次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  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条例》近期要抓紧做好的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抓住时机,大力推动并切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在全国分片区召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现将南片区工作座谈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16日上午9时(15日报到,17日离会)。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

二、参加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刘鹏、冯建中、晓敏;

(二)总局群体司、经济司、政法司、宣传司领导;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局长;

(四)各省(区、市)体育局群体处、经济处、法规处处长;

(五)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记者。

三、会议内容:

(一)学习宣传《条例》工作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条例》具体规定的情况;

(三)体育部门推动各级政府依照《条例》履行职责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思考与建议。

四、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总局负担。

五、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体育局根据会议内容,认真汇总本省相关工作情况,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报送总局。各省(区、市)体育局局长做好不超过10分钟的发言准备。

六、报名、报到:

(一)请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参会人员并填写报名表,于12111100前传真至总局群体司。

联 系 人:何红宇

    话:(0108718239813911982398

    真:(01067111156

电子邮箱:hhy@sport.gov.cn

(二)请参会人员持本通知(复印件)于1215日全天报到。如需接机(站),请提前与广东省和东莞市体育局联系,会议只在新白云机场和广州火车站接机(站)。

广东省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杨英

  址:广州市二沙岛晴澜路68

  话:020-37591027

  真:020-37591025

东莞市体育局

联系人:黎创成  13712198899

          13712788761

        陈海燕  13560888833

  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3

  话:0769-22486829  22384051

  真:0769-22384052

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

  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会展北路

  话:0769-22889999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报名表
附件报名表.doc

                              

办公厅章

                          OO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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