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群字[2004]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教育部等10个部门,将于2005年开展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保证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举办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4年10月9日至14日,甘肃省兰州市。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群体处分管体质监测工作的同志1名,体质监测中心负责检测技术的同志1名,负责数据录入的同志1名。西部省(区、市)可根据工作需要增派2人。 三、教学内容: 1、布置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2、传授国民体质检测技术 3、讲解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录入方法 四、费用: 学员差旅费自理,其他费用由体育总局负担。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五、报名、报到: 1、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9月20日前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社会体育处和甘肃省体育局群体处。 体育总局联系人:杨光宇 赵爱国 电话:010―87182337、87182344 传真:010―87182344 甘肃省体育局联系人:余丽梅 电话:0931―8819033、8833817 手机:13993198986 传真:0931―8833817 2、请学员于10月9日到兰州友谊宾馆报到。 地址:兰州市西津西路16号 电话:0931―2689999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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