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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全民健身条例释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27 来源:群体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社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总政宣传部,各行业体协: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830日公布,101日起施行。为配合贯彻落实《条例》,受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中国法制出版社印制了《全民健身条例释义》单行本,对《条例》进行了逐条释解和权威解读,对学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请你们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学习、宣传《条例》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尽快与中国法制出版社联系订购事宜(《征订单》见附件),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附:《全民健身条例释义》征订单.doc

办公厅

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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