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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体育运动的普及,喜爱和参加登山户外运动的人口日益增多,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进人民身体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2005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山地户外运动”作为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以来,山地户外赛事和群众性山地户外活动呈快速增长趋势,成为新时期我国体育运动发展的新亮点。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登山户外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战略部署,同时,为加快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振兴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于11月5日至12日在贵州省遵义市举办2009年全国山地运动会。 全国山地运动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贵州省体育局、遵义市人民政府承办,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总会、登山协会或相关运动协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为了改革体育赛事赛制,扩大群众参与面,全国山地运动会设竞赛项目、群众参与项目和表演及户外探险项目三大类。其中,竞赛项目有山地多项、攀岩、场地拓展、负重登山、定点穿越、山地自行车。 我国已是第二次举办全国山地运动会,请各省区市体育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报名参赛,按照全国山地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自的组队工作,为全国山地运动的圆满成功做出贡献。
附件:1. 全国山地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 全国山地运动会山地多项项目竞赛规程 3. 全国山地运动会攀岩项目竞赛规程 4. 全国山地运动会场地拓展项目竞赛规程 5. 全国山地运动会负重登山项目竞赛规程 6. 全国山地运动会定点穿越项目竞赛规程 7. 全国山地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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