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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群众体育司 字体: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5〕26号)要求,经推荐审核,现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体育总局群体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群体司

电话:010-87182708

传真:010-6711115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子邮箱:wangbin@sport.gov.cn

邮政编码:100763

附件:1.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

   2.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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