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总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以及《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于2025年开展第六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请接此通知后,认真按照《第六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此次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第六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pdf
体育总局 教育部
国家民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统计局
全国总工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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