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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群体司关于举办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群众体育司 字体:

体育总局群体司关于举办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

交流展示大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部署要求,推进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完善城乡均衡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展示“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水平,为广大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交流展示学习的平台,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将于11月上旬在湖北省钟祥市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 ”交流展示大会

二、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 巾帼展新姿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湖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钟祥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湖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四、活动时间

拟定2024年11月5日至9日。

五、活动地点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体育中心

六、活动内容

(一)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

1.健身操舞类(自选套路):健身操舞、健身秧歌、健身腰鼓等。

2.民族传统类(自选套路):太极拳/剑/扇/伞、健身气功、柔力球、彩带龙、空竹等。

3.农村特色类(自选套路):结合参赛队伍本地区和美乡村建设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自选健身展演内容。

(二)其他配套活动

1.健身操舞和太极拳套路健身技能公益传授。

2.“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实施情况交流。

3.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广场活动。为当地健身爱好者、居民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操舞、太极拳套路的健身技能。

4.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工作结果发布。交流展示大会活动期间,公布获得2024“最美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体育组织”称号的个人和社会组织、2024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案例征集入选单位结果。

七、参加人员

(一)交流展示。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可按照交流展示的类别,各选派1-2支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参加人员应为“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参训人员。各省(区、市)可报总领队和副领队各1人、每队可派领队和管理人员各1人(领队和管理人员可1人多职务兼任),指导员8-12人。

各市、县级体育行政部门、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或相关体育社会组织可选派1支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参加,参加项目从上述三项中任选。每队可派领队1人,管理1人(领队和管理人员可1人多职务兼任),指导员8-12人。

(二)实施情况现场交流。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可选派主管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现场交流。

八、参加要求

(一)以省(区、市)为单位组队报名,各省(区、市)总人数不超过30人。

(二)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可自行组织人员选拔,参加人员须为“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参训人员。

(三)参加人员年龄须为196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四)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为8-12人。

(五)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确保参会安全。赛会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其责任和费用自行负担。

(六)参加人员须填写自愿参会责任书。大会提供医疗服务,赛会期间如发生意外或伤病,治疗费用自理。

九、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5日(周二)

下午

各代表队报到

6日(周三)

上午

领队会、代表队走场

下午

开幕式、交流展示一

晚上

交流展示二

7日(周四)

上午

健身技能公益传授一、实施情况交流

下午

健身技能公益传授二

晚上

闭幕式彩排一

8日(周五)

上午

志愿服务进广场

下午

闭幕式彩排二、闭幕式

9日(周六)

全天

各代表队离会

十、奖项设置

大会设置一等奖、二等奖,按照代表队的数量,一等奖占比60%、二等奖占比40%。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若干名。

十一、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保险、食宿费用自理。大会期间食宿费为320元/人/天(标准间),如需单间加收150元/人/天,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参会人员统一入住大会指定酒店,按入住实际天数收费,不接受自由食宿,食、宿费用不单独结算。

十二、评审办法

参照《2024 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评审规则》(附件3),评审员等由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选派。

十三、报名报到及交通

(一)报名

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以下资料上传指定邮箱:

1.工作经验交流汇报材料(字数3000字以内)。

2.《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自愿参会责任书》(附件2)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文件。

联系人:胡小虎

电  话:13397197556

邮  箱:360436312@qq.com

(二)报到

1.报到时间:11月5日。

2.报到地点:王府大酒店、莫愁湖国际大酒店、莫愁村度假酒店等(各队报到地点以最终入住酒店为准)。

3.保险凭证:以省(区、市)为单位,提交全体参加人员的保险凭证复印件。

联系人:冯兴秀

电  话:15327550237

(三)交通

根据各代表队抵离时间安排车辆和志愿者接、送站,其中武汉天河机场、汉口火车站、武汉火车站距离钟祥市约2.5小时,宜昌三峡机场、宜昌东站距离钟祥市约2小时,钟祥火车站距离入住酒店约10分钟。

联系人:周培高

电  话:18672610988

附件:

1.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报名表

2.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自愿参会承诺书

3.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评审规则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报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健身技能交流展示

类别(勾选)

项目

作品名称

○健身操舞类;○民族传统类;○农村特色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年份

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

总领队

(选填)

(选填)

副领队

(选填)

(选填)

领 队

(选填)

(选填)

管  理

(选填)

(选填)

社会体育指导员

“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实施情况交流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观摩人员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职务

指导员等级

指导项目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1.请在领队名字后面标注参加的健身技能交流展示类别;

2.本表格可根据实际报名数量调整使用。


附件2

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交流展示大会自愿参会责任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 ”交流展示大会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大会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并报告大会组委会。

二、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 ,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病等),可以正常参加本次大会;并对由此可能导致的受伤或事故等潜在危险负全部责任。

三、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大会期间可能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期间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责。

代表队名称:                                       

全体与会人员本人签名:

       
       
       
       

2024年10月  日

附件3

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 交流展示大会评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适用范围

为保证2024年“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 ”交流展示大会顺利进行,确保大会评分的公正性、准确性、客观性,特制定本评审规则。

二、交流展示

(一)适用项目交流展示类。

(二)上场人数

根据展示要求与活动规程确定。

(三)时间

3分30秒-4分30秒。

三、出场顺序

上场前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抽签由组委会有关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负责,在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进行。

四、活动场地

场地为适合运动的平整场地,场地大小为18m×16m,标记带宽5cm,属于交流展示场地的一部分。标记带与场地四周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m,交流展示场地距离评审员坐席位置不少于6m。

五、音乐

(一)代表须选定一首音乐作为展示音乐。

(二)代表队报名时,须将音乐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标明音乐名称:省(区、市)+组别+类别+音乐名称。

(三)音乐录制必须达到专业化水准,如因代表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展示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由代表队自行负责。

(四)如更换音乐,须在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提出,交流展示开始后将不能更换。

六、服装

(一)代表队队员着装需适宜运动,符合成套动作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必须穿着合适内衣、不得过于暴露;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饰。

(二)可根据展示需要穿着不同款式的展示服装,但服装必须与展示内容、音乐风格和谐统一。

(三)允许代表队队员化淡妆,可以做发型,但头发不能遮脸,不得造型怪异。

七、轻器械

可根据交流展示项目选择合适、安全且具有辅助健身功能的轻器械。

第二章 申诉与监督、评审

一、 申诉与监督委员会

监督赛风赛纪、场地秩序和临场评审员执法的公正性;处理活动现场出现的问题;处理纠纷、处罚违纪违规行为。

申诉与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技术代表1名、评审长1名、副评审长2-4 名,评审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大会期间必须做到:

(一)参加评审学习,会前、会中讨论及小结会。

(二)按日程安排在指定时间到达场地。

(三)不离开指定区域或座位。

(四)不得与代表队人员(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及工作人员)讨论有关大会评审工作的相关内容。

(五)着装:组委会指定服装。

三、评审职责

(一)技术代表

统筹、指导大会评审组科学、规范开展评审工作,参与评审员人选的推荐与选派,为大会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二)评审长

评审长负责活动评审全面工作。

1.主持技术会议,制订活动程序和工作计划,组织评审员学习并进行工作分派,确保规则与规程得到正确执行。在活动中记录评审员评分情况,如有异常,则评审长有权予以警告和更换评审员;

2.指挥、协调评审委员会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有权对有不当行为的代表队队员或代表队提出警告或取消其参会资格。检查评分结果和成绩记录表(公告表)并签名确认;

3.协助申诉与监督委员会处理大会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评审工作的问题;

4.依据规则针对代表队(参会人员)违规情况进行评审长减分;

5.宣布代表队交流展示成绩,做好评审工作总结以及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副评审长

副评审长协助评审长工作。

1.在评审长临时缺席时可代行其职;

2.根据分工检查检录、记录等工作,检查各种器材、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3.深入活动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评审长并研究解决。

(四)检录长

检录长负责统筹管理检录组,指导检录员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活动各环节检录工作,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2.对代表队(队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检查身份证明、体检证明、级(组)别等;对代表队(队员)的着装、服饰、手持轻器械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查(审核)结果及时报告评审长;

3.发现无故弃权、队伍人数有变动、拒绝颁奖或因故不能到场领奖等情况时,需立即报告评审长。

(五)记录长

记录长负责统筹管理记录组,指导记录员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做好队伍报到服务;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议,组织进行抽签;

2.准备活动用表和评审用品;按规则规定对各交流展示环节评分进行记录汇总;

3.及时将成绩报告评审长,并请评审长、记录长在成绩表上签名,及时送交检录组、宣告组、颁奖组并及时公布;   

4.编制成绩册,送交组委会归档。

(六)礼宾长

负责活动开闭幕式及颁奖仪式等重要环节现场组织工作。

(七)音乐长

音乐长负责统筹指导音控组做好以下工作:

1.收集整理并逐一试听代表队交流展示音乐,将音乐时长整理汇总情况报送评审长,指导音控组做好音乐播放工作。

2.收集整理背景音乐、颁奖音乐、入场音乐、展示音乐等并指导音控组适时播放。

3.活动期间不得向任何人出借放音设备,不得擅自复制代表队交流展示音乐。

(八)宣告长

1.在评审长指导下进行活动前准备,收集活动相关资料、宣告活动注意事项、宣传活动专业知识、提醒展示人员注意活动礼仪等;

2.根据既定流程与工作需要进行宣告;

3.了解活动环节、评分结果与最新情况,协助评审长控制现场节奏;

4.协助做好主持开、闭幕式及颁奖仪式等工作。

(九)评审员

1.恪守评审员职业道德,服从评审长的指挥;

2.积极参加评审员学习,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3.精通各项目评分规则,熟悉各项目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并能在活动中公正执法;

4.按规则规定对代表队的现场表现进行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评判,并做好评判记录,随时接受评审长、申诉与监督委员会及组委会的工作监督。

第三章 评分

(一)评分方法

1.评分因素:完成(70%)、印象(30%)。

2.满分分值:10 分。

等次

分值

9-10 分

8-8.9 分

7-7.9 分

7 分以下

3.评分

评审员的评分精确到0.01分。评审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评审员的平均分即为评审员评分,再减去评审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二)评分标准

1.完成(70%)

(1)一致性

全体人员配合默契,动作整齐熟练,与音乐节奏合拍,队形变化的过渡自然而流畅。

(2)规范性

动作展示符合项目的基本特点与要求,规范准确、细节到位,无明显的失误、错误。

(3)健身性

符合科学健身与全面健身原则,运动负荷合理,禁止危险动作,无中途上、下场。

2.印象分(30%)

(1)编排创意

主题鲜明风格突出,合理利用场地,动作设计创意新颖,队形编排变化多样,富有层次感。

(2)精神风貌

全体人员情绪饱满,充满活力,充分体现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良好风貌。

(3)姿态服饰

姿态大方得体,服饰精致美观,无不文明、不健康因素,契合展示项目主题。

(4)音乐器械

音乐制作优良,无不文明、不健康因素,轻器械安全可靠且与套路风格相符。

(三)评审长减分

评审长对活动的过程进行监控,并对下列情况酌予减分。

减分因素

最高减分分值

被叫到后 20 秒内未出场表演

0.5 分

展示队员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

0.5 分

展示人数不符合规定

0.5 分

成套时间不足或超时

0.5 分

其他减分

1.0 分

第四章 违规处罚与特殊情况处理

一、违规处理

(一)纪律违规处理

1.代表队在被叫到后60秒未出场视为弃权;

2.检录3次未到者,可取消该代表队该项参会资格;

3.不服从评审者,可取消该代表队该项参会资格;

4.有不文明、不健康的动作设计,取消参会资格;

5.拒绝领奖者,取消所有成绩与名次。

(二)处罚办法

1.警告;

2.取消参会资格、成绩;

3.取消其获得的与参会项目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评审员资格;

4.终身取消相关活动资格;

5.其他纪律处罚由主办单位或组委会有关部门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二、特殊情况处理

代表队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如确实因伤病或特殊情况需更换,必须在活动前24 小时内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由组委会有关部门同意并报评审组确认后方可更换。

第五章 附则

本规则由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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