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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9 来源:群众体育司 字体: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1〕111号)要求,经推荐审核,现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体育总局群体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群体司
  电话:010-87182708
  传真:010-6711115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子邮箱:wangbin@sport.gov.cn
  邮政编码:100763
  
  附件:1.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

     2.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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