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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群体司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群众体育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等中央文件精神,解读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有关政策,加强对地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使地方体育工作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运营知识,提升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体育总局群体司将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61018日至1021日(18日报到,21日离会)

二、   地点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大酒店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周山路1

三、   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处有关负责同志各1;

(二)各省(区、市)两个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省会城市优先)。

四、   培训内容

(一)《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关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要求及中央资金支持地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有关政策解读

(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

(三)用PPP模式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四)以设立投资基金方式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五)政府招标采购政策解读

(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运营模式创新与政策支持

(七)体育健身场地设计原则、面层材料选择和配置标准

(八)户外健身休闲业的发展与场地设施建设

五、   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体育总局负担。如提前到达或推迟离会,食宿费自理。

请各省(区、市)体育局填写《2016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016925日前传真至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 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untisipeixunban@126.com

六、   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群体司将征求各位代表对《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各位代表提供本地区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有关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文件一份。

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

联系人:赵爱国、王中杰

  话:(01087182323

  真:(01087182322

洛阳市体育局

联系人:谢 

会务组

联系人:赵英魁、付嘉裕、李宇辰

  话:(01067687894

洛阳大酒店

联系人:丁志国

附件:

2016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培训班报名表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169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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