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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0-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简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3-05-30 来源:群体司 字体:

          【编者按】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实施,积极推行国民体质测定制度,及时了解广大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引导和激励群众经常、持久的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进而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定点抽样的方式,在10个省(区、市)调查20-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与体质状况。

        为及时通报总体工作进展,交流各地工作做法,确保总局信息的通畅下达,在抽测工作期间,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将编发简报,以顺利推进工作。

        一、前期筹备工作

        为了确保此次抽测工作的顺利实施,5月上旬,总局体科所在接到工作任务后,迅速成立以群众体育研究中心为主的筹备工作小组,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经过文献收集、问询指标设计、指标检测和抽样方案确定等几个环节,于5月8日拟制完成工作方案。5月15日,总局群体司和体科所联合完成工作方案论证及报批程序,5月17日,向各抽样省(区、市)下发《通知》及《工作方案》。

        二、技术培训班

        5月23日至25日,体育总局在北京举办了“2013年20-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培训班”,参会人员包括承担测试任务的省(区、市)体育局群体处相关人员,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技术负责人,承担测试任务地(市)体育局行政、技术干部等共计90余人。群体司刘国永司长、体科所田野所长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讲话。刘国永司长强调本次抽测工作是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了解国民体质变化,掌握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现状,因时制宜的制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是近一两个月参加测试省份群体工作的首要任务。承担任务的省(区、市)体育局要加强领导,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确保人员到位及经费保障。主要业务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工作方案及抽样方案,严格管控工作流程,保证收集数据的真实有效。田野所长提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省(区、市)要本着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完成本次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总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总局体科所群体中心江崇民主任、王梅副主任、蔡睿研究员和张彦峰副研究员分别针对工作方案及抽样方案、测试指标、质量控制、问卷内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对培训人员的疑惑进行了解答。本次会议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树立良好会风,内容求真务实,会务力求节俭,为各省(市、区)下一步的培训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各地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本次抽样调查对象划分原则必须以户籍为唯一参照,分别抽取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注意事项如下:

        1、部分地市由于行政区划变动,呈现一区多县分布,可在唯一的城区里抽取4个街道作为城市人口的抽样地。具有2个及以上区的地(市)必须按照抽样方案要求分别抽取2个区进行调查。

        2、部分三类地(市)中有县无区,可根据本地(市)的实际情况在县城抽取街道调查具有城市户籍的城市人口,但须在2个县城(或以上)抽取样本,每个县城须在2个街道抽取。农村人口的抽取须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实施。

        (二)各省(区、市)须在5月31日前向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报送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调查队队数及人数、培训时间、检测时间、器材准备计划及到位时间、工作流程、经费落实情况等详细内容。其中,各地市须详细写明抽样区(县)的名称(并注明抽样街道及乡镇名称)及调查日期。总局及各省(区、市)的检查督导工作按此时间展开。

        (三)各省(区、市)监测中心成立技术监督小组,负责督促各地(市)测试工作,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和技术指导,每个地市开展工作时省(区、市)监测中心的技术人员应在现场。

        (四)各省(区、市)现有器材如需维护,及时与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联系,联系人:武东明,联系电话:(010)87182595  1500124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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