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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4-05-10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竞赛项目(设置18项,暂列20项):
(一)场地
1、男子:争先赛 、1公里计时赛、4公里个人追逐赛、团体追逐赛、记分赛、凯林赛、团体竞速赛。
2、女子:争先赛 、500米计时赛、3公里个人追逐赛、记分赛。
(二)公路
1、男子:个人计时赛、个人赛。
2、女子:个人计时赛、个人赛、团体计时赛。
(三)山地
男子:越野赛。
女子:越野赛。
(四)BMX
1、男子:小轮车个人赛
2、女子:小轮车个人赛
二、运动员资格:
(一)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能参加BMX小轮车的比赛;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其它项目的比赛。
三、参加办法:
(一)预赛
1、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预赛办法》执行。
2、获得2004年奥运会前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相关项目的决赛;获得2004年奥运会前3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相关项目的决赛外,还可以自选1个参加决赛的项目;获得2004年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相关项目的决赛外,还可以自选2个参加决赛的项目。自选项目不占所属单位名额。
(二)决赛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含机械师)的人数按运动员总人数的1:4配备。
2、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为:
(1)场地
男子:争先赛24人、1公里计时赛16人、4公里个人追逐赛16人、团体追逐赛10个队、记分赛24人、凯林赛24人、团体竞速赛10个队。
女子:争先赛24人、500米计时赛16人、3公里个人追逐赛16人、记分赛24人。
(2)公路
男子:个人计时赛24人、个人赛60人。
女子:个人计时赛24人、个人赛60人、团体计时赛10个队。
(3)山地
男子:越野赛50人。
女子:越野赛40人。
(4)BMX
男子:小轮车个人赛32人。
女子:小轮车个人赛32人。
3、各单位每项目参加比赛的最多人(队)数为:
(1)场地
男子:争先赛3人、1公里计时赛2人、4公里个人追逐赛2人、团体追逐赛1个队、记分赛2人、凯林赛2人、团体竞速赛1个队。
女子:争先赛3人 、500米计时赛2人、3公里个人追逐赛2人、记分赛2人。
(2)公路
男子:个人计时赛2人、个人赛6人。
女子:个人计时赛2人、个人赛6人、团体计时赛1个队。
(3)山地
男子:越野赛6人。
女子:越野赛6人。
(4)BMX
男子:小轮车个人赛4人。
女子:小轮车个人赛4人。
4、参赛运动员需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竞赛车辆、装备自备。竞赛车辆不受国产器材的限制,但要符合规则规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六、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预赛办法》规定比赛的相关规程执行。
(二)决赛:按照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由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比赛承办单位需准备一定数量的辅助裁判员,并报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批准。
(二)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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