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运动员资格: (一)凡报名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中国乒乓球协会注册并是2004中国乒乓球俱乐部比赛(超级联赛、甲A比赛、甲B比赛、乙A比赛、乙B比赛)的参加者。 (二)目前在境外打球但未转入境外协会的运动员,如要获得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资格,同样必须是200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任何一级比赛的参加者,并在全运会报名截止日期前的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得少于本队总比赛场数的50%(一个团体为一场)。 三、参加办法: (一)预赛 1、凡获得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乒乓球预赛资格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队教练1名,女队教练1名,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 2、报名参赛的每一个女子团体至少应有直拍快攻型打法的运动员1名,每一个男子团体至少应有直拍快攻型打法或削球打法的运动员1名(直拍快攻打法包括使用正胶、生胶、反胶和长胶)。 3、凡在第28届奥运会、第47届、第48届世乒赛中获得各项目金、银、铜牌的选手,可代表原单位参赛,不占原单位报名名额并可直接进入男、女单打决赛阶段的比赛。 4、男、女团体最多可报5名运动员。 5、根据规程规定的双打名额,允许不参加团体和单打的运动员配对参加双打比赛,一切费用自理。 (二)决赛 1、获得2004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男、女团体前4名的队和在全运会预赛中获得男、女团体赛四个小组前3名的队,参加男、女团体决赛。 2、在第28届奥运会、第47届、第48届世乒赛中获得各项目金、银、铜牌的选手和在预赛中获得男、女单打前24名的选手,参加男、女单打决赛阶段的比赛。 3、预赛中获得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前16名(对)的选手参加相应双打项目的比赛。 4、参加男、女团体决赛阶段比赛的单位报名人数及直拍快攻的规定与预赛相同(如只有男队或只有女队,则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可以更换。原双打项目配对的运动员中有伤病时(经市级医院证明),可替换其中的1名运动员,但被替换的运动员不得再参加其他项目得比赛;双打项目已被淘汰的选手,不能再替换同项目的本单位选手参赛。男、女单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替换。 5、只获得男、女单项比赛的单位,可报男队或女队领队(兼教练)1名。 四、竞赛办法: (一)预赛 1、男、女团体依据中国乒协2004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团体名次进行抽签。男、女各分4各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每个小组录取前3名进入决赛。男、女团体均采用斯威思林杯的比赛方式进行。 2、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均采用淘汰赛。男、女单打采用7局4胜制,双打项目采用5局3胜制。 3、男、女单打进入前16名后,被淘汰的16名选手增加一轮附加赛,获胜的8名选手随同前16名,共24名选手进入决赛。双打项目各录取前16名进入决赛。 (二)决赛 1、男、女团体各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直接进入团体决赛的四个队的排序和预赛团体名次进行抽签,分成四个小组进行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由获得小组前两名的男、女各8个队分别进行淘汰赛并增加附加赛决出1-8名。 2、男、女单打根据2005年中国乒协电脑排名确定种子重新抽签进行淘汰赛,采用7局4胜制。 3、所有双打项目均按预赛顺序进行淘汰赛,在半决赛。决赛中采用7局4胜制,其余轮次均采用5局3胜制。 4、所有五个单项比赛进入前8名后,均增加附加赛,决出1-8名,双打项目附加赛均采用5局3胜制,男、女单打附加赛采用7局4胜。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预赛 男、女团体录取四个小组的前3名共12个队,男、女单打录取前24名,双打项目录取前16名。 (二)决赛 各比赛项目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六、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报名:各单位必须将预赛的报名单一式两份,于比赛前30天(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部和承办单位各1份。逾期报名,须交纳500元人民币。报名后,如需更改必须于抽签前24小时书面报告赛区组委会。待批准后,更改1名运动员的1项比赛需交纳手续费100元人民币。 报到:各单位必须于2004年 月 日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者,赛区不予接待。 (二)决赛 报名和报到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七、裁判员: (一)预赛 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3名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会管理中心选派;各参赛单位可选派1名(应是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国际级或国家级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不足数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裁判员应于2005年X月X 日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时,必须随身携带裁判员等级证章、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的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接待,费用自理。 (二)决赛 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3名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获得参加团体和单项决赛的单位,可选派1名裁判员(应是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国际级或国家级裁判员)参加大会工作。不足数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裁判员报到时,必须随身携带裁判员等级证章、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的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接待,费用自理。 八、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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