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蹦床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网上单人、女子网上单人。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 (二)参赛年龄: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三、参加办法: (一)预选赛(暨全国蹦床锦标赛) 1、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6名运动员(3-4名网上运动员、1-2名单跳运动员)。 2、参加男、女团体比赛的单位,可报男、女教练员各2名,单跳教练1名;参加网上男、女单人比赛的单位可报男、女教练员各1名。 3、参加男、女团体比赛的单位,可增报领队、医生各1名。 4、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国家蹦床队可报教练4名,领队、副领队各1名,医生2名。 5、报到后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生证明在赛前24小时内办理更换手续。 (二)决赛 1、获预选赛男、女团体前12名的队和男、女网上单人前18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十运会决赛。 2、参加团体赛的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3-4名网上运动员和1-2名单跳运动员)。 3、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报到前允许更换,但必须符合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报到后不得更换。参加网上单人决赛的运动员不得更换。 4、教练、领队参加办法与预赛相同,医生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统一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预选赛(暨全国蹦床锦标赛) 1、进行男、女团体、网上单人和单跳比赛 。 2、团体资格赛每队由3-4名网上运动员和1-2名单跳运动员组成。取得分高的3名网上运动员规定和自选成绩与单跳每套得分高的1名运动员的成绩相加评定名次。 3、获资格赛男、女前8名的队、网上单人和单跳个人前10名的运动员将进行团体和单人决赛。团体决赛由3名网上运动员和1名单跳运动员组成,以3名网上运动员的成绩与1名单跳运动员两套动作得分的平均分相加评定团体名次。如并列,则以资格赛名次靠前的队列前。如仍并列,则以一名运动员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网上单人决赛并列,则以自选动作完成技术分高者列前,如仍并列,则以5个技术裁判的平均分高者列前。如单跳决赛并列,则以第二套动作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并列,则以资格赛中名次靠前者列前。 4、资格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规定动作和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决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如得分相等,以后一套动作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资格赛名次列前者列前,计分从零开始。 5、每个单位最多男、女各2名网上单人,各1名单跳运动员参加决赛。 6、竞赛采用中国体操协会审定的最新国际蹦床评分规则和2004年国内比赛特定规则。 (二)决赛 1、进行男、女团体和男、女网上单人比赛。 2、团体资格赛每队由3-4名网上运动员和1-2名单跳运动员组成,取得分高的3名网上运动员规定和自选成绩与单跳每套得分高的1名运动员的成绩相加评定名次。 3、获资格赛团体前8名的队和网上单人前10名的运动员进行决赛。团体决赛每队由3名网上运动员和1名单跳运动员组成,计3名网上运动员的成绩与1名单跳运动员两套动作得分的平均值相加评定团体名次。如并列,则以预赛名次靠前的队列前。如仍并列,则以1名网上运动员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如网上单人并列,则以技术分高者列前,如仍并列,则以5个技术裁判的平均分高者列前。 4、资格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规定动作和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决赛网上运动员每人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 5、每个单位最多男、女各2名运动员参加网上单人决赛。 6.竞赛采用中国体操协会审定的最新国际评分规则和2004年国内比赛特定规则。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预选赛:男、女团体、网上单人、单跳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决赛:男、女团体和网上单人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二)奖励办法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和报到: (一)预选赛 1、报名:各单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于赛前30天(以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赛区,逾期报名按不参加处理。 2、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4天报到。 (二)决赛 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七、裁判员: 预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决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八、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九、其它: 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组递交运动员自选动作比赛卡,否则扣团体0.3分。无团体扣个人0.3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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